我跟以前同事共同開設一家公司,股份為50%50%,公司負責人掛我名子,但是實際出資與經營管理都在他,我不過他的工人,現在以公司虧損的名義扣除我的薪資,我跟他反應說,公司負責人轉回你自己,他給我的回答是,要轉回可以,錢拿出來填補公司虧損..(當初公司成立時我就有提過,我沒錢,你成立公司我只能當你的員工)..現在要我拿錢出來,沒錢的話繼續給他工作..有人能給我意見嗎..如何擺脫..我已經被這事件搞的有憂鬱症了...急..請線上大大幫幫忙
2007-01-18 07:22:0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吳乘風 2
我在資優做電訪員快3個月在12月底的時候經理叫我不用來上班,12月做了27天快一個月的薪水也不發給我,我也苦苦哀求過她她還是不給我,因為我在銀行方面的問題,所以不能薪轉和加勞健保,她說要把我在那上班打的卡和資料都收起來,也會跟同事講我沒在那上過班,誰幫我證明也會跟我一樣領不到薪水,她叫我要到勞工局申訴要告她不怕,叫我針對她跟公司沒關係,我該怎麼辦?
2007-01-17 15:56:2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1. 請問與雇主簽的合約是否一定要蓋公司的大小章呢 ?
如果沒有蓋公司的大小章 , 那請問這樣的合約有成立嘛 ?
2. 還有合約規定一式兩份 , 當初簽完合約雇主並沒有給予另外一
份合約 , 那這樣的合約有算數嘛 ?
3. 當初在賠償金額的方面合約上當初並沒有寫 , 簽約的時候只有口
頭上的告知沒有合約期滿 , 就必須賠償 , 後來雇主自己才將合約
內容加上賠償金這部分....這樣是不是造成了偽造文書呢 ?
4. 合約上有說明試用期三個月內如未達公司任用資格者 , 公司方面
可令員工解職 , 不得有異議 ....想請問契約期間如果還沒有做滿三
個月試用期就發現自己不適合這份工作 , 那請問可以離職嘛 ?
須要賠償金額嘛 ?
請各位大大幫幫忙吧! 真的非常感謝!!
2007-01-17 11:13:2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ulukulu 1
小弟我於今年1/7,剛好輪到假日值班。工作地點在湖口工業區。
中午約十二點離開公司到外面吃午餐,約十二點五十分時,快回到公司時,出了車禍。身體受傷,目前在家休養,但被告知中午那段期間,不算工作時間,所以不能請公傷。
我想請問了解勞基法的大大,是否真的照公司講的不能請公傷呢?
我很疑惑
懇請協助
2007-01-17 06:10:3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navo 3
公司最近以員工須了解公司產品為由,要求員工購買公司產品?我知道這是不合理的,但有明確的法令規定這是違法的嗎?
2007-01-17 05:01:49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翔仔 1
請問 懂ㄉ 法律之各為大家ㄇ...
如果在某補習班工作,但有合約限制簽下合約,如需因為期限不到剛做滿近4個多月,想辭職可以嗎???
因身體狀況不適很好~~可提出辭職告知嗎~~???
那他ㄇ會以合約還告我ㄇ嗎???
有啥ㄇ影響??? 會以陪賞毀約金之問題嗎???
急件 中..........請有經驗者回答.........詳細回答喔
謝謝 各位
2007-01-16 17:15:5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最近要辦理負責人變更,我是原負責人,妻子將是新負責人,請問勞健保也要順便變更主雇關係嗎?
2007-01-16 10:16:5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庄腳饒舌人 3
今天收到一封朋友的委託的事項,其中有關人名與公司暫不公佈,以免造成雙方困擾,內容如下:
我張小弟,於民國92年至萬XX公司應徵助理工作(貿易性質),於同年5月認識了主管呂小貞(29歲),進而認識同在公司工作的廖小章先生(32歲),兩人為夫妻關係,95年2月底經由呂小貞小姐轉至廖小章所開的水果豆腐專賣店工作,底薪為13000元,需打工作契約,內容為需工作至民國98年底為止,否則需賠償新台幣100萬元整,公司目前人口數3人,即老闆廖小章本人、呂小貞任職會計及我張小弟,每日需工作最少11小時,最多14小時,因工作時間太長,遲到需扣薪1分鐘5元,於是老闆娘要求我住在板橋市文化路XX段xxx巷6號1F之宿舍,一個月休假4天,工作期間曾領到最高底薪加獎金17000多元一次,其它均為約領底薪,平日工作包含送貨、顧店、文書處理,假日需至饒河夜市販售商品,每個月需支付老闆2000房租,另付水電費,95年11月底提出辭職,雖老闆婉留,但去意甚堅,終於決定於12月底離職,因工作中薪水太少,不敷使用,曾向老闆娘借錢約12萬多元,離職前老闆扣留我的機車及電 腦一部,償還契約100萬中的9萬元,扣抵後尚欠91萬元整。工作期間,公司沒有為我加勞健保。我本人因生活所需,亦與銀行有借貸關係。
之前的工作(民國92年前),在7-11擔任店長,薪資三萬多元後,自動辭職後,也實知此項決定為一項錯誤的決定。
請問是否有相關機構可以投訴或是申訴?
2007-01-15 14:23: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Harlem 1
因為懷孕因素於去年10月中職職便沒在投勞保
如今因為想領生育補助金,想加入工會,但沒有工作的身份也可加入嗎?
ps:之前的工作年質已有四年
還是可以從先生的公司做投保呢?謝謝
2007-01-12 21:15:4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請問合約通常都是一式兩份
如果簽合約時候雇主沒有給我們合約,
請問合約這樣有算是成立嗎?
雇主只有口頭上說要賠償,但合約上本來沒有寫
後來雇主自己將賠償金給寫上了
這樣合約算數嗎?如果沒有做到期滿,真的須要賠償嗎?
對勞工的合約不是很清楚明白!
謝謝!
2007-01-12 07:01: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kulukulu 1
最近收到一張健保局的補繳通知,要我補繳92年6月~12月的健保費.但問題是我在出國前已辦理停保,照理說要我去辦復保,才能在開始保不是嗎?而我於92年6月回國,但在同年11月又再度出國一直到93年1月才又回國...但是現在他們卻依照健保規定,停留期間超過3個月要我補繳健保費,而且要繳到12月.這樣合理嗎?也沒有任何地方可以申訴,而且辦事人員也說就算去申訴一樣也是依健保法規處理,真的很不服氣!!!有沒有人可以提供什麼方法?謝謝!
2007-01-12 05:28:45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千茹 2
請問如果合約書上面沒有載明約未到期而離職的違約金.那是不是就由公司方面自己隨便講價?
公司方面沒有給我一份合約書存底是對的嗎?
2007-01-11 05:35: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去年八月份進入公司,
10號為每個月的發薪日,薪水都正常發放,
但遇到盤點的問題,遇到盤虧時,薪水都會延到隔月月底甚至下個個月發薪日,實在讓我的生活過的很難過,主管也沒有事先告知延遲的事,等到去刷簿子才發現沒有薪水時,再打電話問主管或會計,事後才告知盤點需將貨品查出才能領薪。
我去年11份離職,也在前一個月提出離職申請(其實有一半是因為主管不希望我繼續待),也按照公司的規定填寫了離職單,照理說12月10號發薪日應該會領到最後一個月的薪水,但遲遲拖到現在,前幾天打電話到總公司問會計,告知說有盤虧的問題,必須查出才能發薪,但是現在已經1月份而且發薪日過了,請問我要如何才能盡快要到我的薪水呢?這樣不合理吧!!!該不會公司把盤虧的錢都扣離職的員工薪水嗎???!!! 而且我11份的薪水扣掉其他費用也才一萬出頭(薪資明細單也發給我了!!),拖了一個多月,很多應繳的錢都必須要延緩或是要跟朋友借,拜託請有經驗的大大幫我,我該怎嚜做呢??!!感謝~^.^
2007-01-11 05:27:5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曼尼 5
自動請辭跟被公司資遣都有遣散費嗎????
自動請辭跟被公司資遣都有遣散費嗎????
2007-01-10 20:51:13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BINGO 6
我記得勞保規定66元是最低薪資不是嗎?
我女朋友在青X茶莊工讀
第一個月時薪60.第二個月65
會不會太少阿? XX茶莊沒有違法?
2007-01-09 18:45:1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r.7-11將 5
我在公司工作ㄉ時候常常被一些人嚇到~可以申訴ㄇ?可以ㄉ話要跟誰申訴ㄋ?
2007-01-09 16:45:13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請問一下,一般餐廳年節營業,除夕有營業嗎?
除夕到初五過年期間,廚師及員工薪水如何計算?
如果過年期間薪資雙倍,還需要補假嗎,五天都要補嗎?
希望有待過餐廳員工或廚師給我意見,我剛開一間餐廳經驗不足請給我一點建議
2007-01-09 15:05:2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等待 1
我在公司已上班5年 去年9月起公司發生財務危機 沒發薪水已經5個多月 老闆跑去躲起來 公司的某些主管決議 要在1月辦理歇業 於1/5 發通知給我將於1/15終止勞動契約 但1/8時電話告知 將提前於1/10資遣 因為要辦理墊償基金之申請 如果以1/10起算 我應要有資遣費 預告工資 及 新年度的年假10天 這些部分公司都因為老闆不見人影無法處理 員工申請勞工局調解也都無具體解決方法 就算訴諸法律行動 老闆早已跑路出國 我們這些員工就必須這樣認栽嗎?? 這種主管決議的資遣 是合法的嗎??
2007-01-09 10:03:3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et 1
被公司亂用一些罪名記了3支過,前兩支過是因為我說:若大家都站在公司立場想,那員工都不是人嗎?公司一氣憤就記了兩過扣我六千,其中一支是在我已經離職隔天再加記的,記過原因他們貼在公告寫:造謠生事(在職同事告知我的)
等於說我要被扣9000
我事後有找公司理論,副店長說聽某個同事向他投訴,說我跟那位同事抱怨:公司很黑暗...所以這是我造謠生事
但事實上並沒有這回事,而且我還在職時,公司方面都沒有提到這回事,重點是在我離職後以這項罪名記我過,感覺很差!隨便有人去投訴沒憑沒據就記我過,有總被栽贓的感覺...
還有,我在11月23日**部以簡訊告知說我不適用,做到今天,明天不用來了!我的全勤就這樣被硬生生讓他們坑了,因為我的出勤狀況極佳,他們隨便在整個月還未結束之時,把我革職,有故意不讓我領太多薪水之疑,因為我們的薪水算法是:若整個月出勤正常底薪加全勤是23000,現在被他這麼一扣,我的薪水變成:(沒有全勤)底薪除以27天,再乘以工作天數,這樣算算只有1萬初,還要再被他們剝奪9000元,只剩一兩千元可領,蠻高竿的坑錢方式吧!
做了23天的白工!能想像只剩一兩千元可領嗎
我想要尋求高效率的投訴方式,我已抱著領不到錢也無所謂,但也要他們被罰錢心理準備了,請問有什麼發是可以達到目的?
因為他們主任告訴我,老闆可能會因為一口氣讓我領不到很多錢
2007-01-08 20:56:1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孝小琳 2
最近因為沒訂單
大家都休息 而且沒薪水
請問這樣子 不知道要多久
勞基法有無規定 ㄧ個月內無薪休假幾天或是連續無薪休假幾天
算違法?
還有我們是算月的 隔週休
但是如果ㄧ個禮拜上班低於3天
他那禮拜的六日就不給錢
這算違法嗎?
2007-01-08 18:21:41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自閉 3
有什麼工作周休二日休息??
然後週一到週五上班時間是10點~下午5點之間的呢??
2007-01-08 15:10:27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10 1
我在這家公司待了快半年不到,後來因為常常被老闆罵,有做錯或沒做錯都被罵,幾乎天天罵我,天天刁我 做的實在不開心就決定離職,當初老闆說要給我勞退公司3%我3%但這是違法的不是嗎可是我懷疑公司根本沒有提撥因為公司也未幫我加入健保,也沒有補貼給我,後來因為生病請假隔天上班就看見有新來的業務,那個業務大概來了1個星期,一直問我公司的福利什麼的我就說了我所知道的不知道的就請他問老闆,結果後來他突然說他不做了說沒有加班費薪資太低,我也覺得很突然,雖然曾開口說我不做了但也拖了一個多月,就在某天來了一個新的會計小姐,老闆要我教她,因有事就請了一天假,結果當初離開的那個業務回來公司就跟老闆說當初他會離開是因為我跟他說公司快倒了公司負債公司沒福利導致他不敢繼續做,是那個新來的小姐跟我說的,然後老闆就狂罵我說我毀謗公司名譽,可是我什麼也沒說啊
我不知道為什麼那個業務要推給我,後來我才明白當初他問我是故意套我的話,當2面人一面跟老闆說我的壞話一面跟我說老闆要解雇我,可是就算我跟業務對質沒說過他也一定打死不承認,我還可以領到我12月份的薪水嗎我可以要的到健保的補助或那6%的勞退嗎
因為老闆很摳門如果他硬說我毀謗公司名譽栽贓給我扣住我的薪水那我還能要的到我的權益跟我應該得到的薪資嗎 ,我能否合理懷疑是老闆跟業務合夥設計我離開這樣就不用付我資遣費,因為老闆一直刁我,可我沒離職事後來受不了了才提出,然後那個業務又推波助瀾說老闆覺得我不適任,讓我自己離開,如果是這樣,有無強而有力的方式可以幫我變成非自願離職,如果請勞工局調解他們死不承認那該怎麼辦我真的很需要這份薪水,事情這樣我也不能申請失業補助對吧怎麼辦我急的快哭了,我好笨喔變成自己離職又沒證據怎麼辦有沒有人幫幫我
2007-01-08 09:35: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安琪拉 1
我在一家火鍋店上班無故離職志去領薪資時老闆說勞基法有規定無故離職的員工需扣40%的薪資請問有這項規定嗎
例如:我工作10日需領10000元可是我只領6000元這樣合理嗎
2007-01-05 22:12: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二、職工福利方面的權利
凡公、民營之工廠、礦場或平時僱用職工在50人以上之銀行、公司、行號、農、漁、牧場等,依職工福利金條例組成之職工福利委員會,工讀生應依該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之比率(每月薪資扣0.5%)繳交職工福利金,自可依職工福利委員會章程享受各項福利措施。
若機關或事業單位尚未成立職工福利組織者,得從其福利辦法於簽約中明定之
請問所謂的50人以上之銀行中的50人是指每個分行都要50人以上還是一個體銀行呢如果是指分行那麼試問哪家銀行分行有超過50人之雇員呢
那這樣是否長期工讀就該忍受一開始有的福利因為合併而失去原本有之福利呢
2007-01-05 06:50:3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請問機關內約僱人員和聘僱人員有什麼不同?如福利或者是保障等等之類,越詳細越好............
2007-01-05 03:49:1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亨媽 3
您好!
我想請教一個問題!
我姐姐就職一間私人企業~但因為還在三個月試用期間就因為盲腸開刀住院~
之後還請了幾天假休養~但再度回到公司時~
公司表示不論事假或病假請一天假都一律要扣三天薪水~
而且還硬要她請的是”事假”~
但公司同事幫她說情下~變成只要請一天假扣二天的薪水~
但公司表示已讓步許多~
住院期間不扣她薪水~休假期間遇假日也不扣薪~
算是很仁慈了???
只扣她平常日休假的部份~還有她另外請假去拆線的部份~
大概算起來有四五天~
請問這樣子做合理嗎?? 勞基法有法可管嗎???
該公司受勞基法的規範嗎??
我翻閱規章~表示請病假頂多只扣半天薪水~
公司這樣子做~算違法嗎??
我們又該如何自保自我的權益呢??
敬請賜教!!!
2007-01-04 23:34:0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米果 2
請問專家
我在去年因病請了病假8個月,其中一個半月住院,其他日子是在家休養,今年公司發佈特休假天數時,將我的特休假依比例扣除,{我請的是病假}原本應該休18天特休假,扣掉8個月病假未上班只剩下6天可以休.請問這樣符合勞基法嗎?
2007-01-04 19:20:20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chieh 2
1.在台南一家傳播公司做了一年4個月多,是94年8月26日進去
今天才被說到,今天不算上班只做到昨天,然而公司未有勞保
薪資又低,都快比外勞少了,到現在1天將進10~12小時也才1萬4
其中2千多是油錢,因為要外出播放機器,連禮拜日都的去
是不算加班ㄉ喔,老闆說從96年1月份起10點上班,也才加1千
才1萬5就ㄉ上12小時,而且禮拜日又不算加班,算下來加1千
平均30天,一天也才30多元,連一頓飯都不夠ㄋ,我的職位是助理
是攝影,是專門拍人結婚現場錄影及剪接跟包裝設計製作等等
整天在外差不多3餐吃外面,老闆也都不負責3餐,幾乎天天幫他買
幫他買還在閒那個不想吃,都會吃跟我們員工不一樣的
真是夠小氣,是不是公司不到5人就不用加勞保阿,老闆算員工ㄇ
我覺ㄉ老闆召員工人數都壓在5人ㄋ,不然怎ㄇ會在過年前叫我走
ㄋ,擺明不給我遣散費跟年終ㄇ,沒勞保好像又沒辦法跟他拿遣散
這個月本來是叫我10點來,不過我之前都是12點來,一時改不來
所以這3天就沒準時了,也差不多11點到,當時上個月他叫我早來
我因該跟他說不要的,至少禮拜日不放機器,反正不算加班費
是做白工,他曾經說過如果我也事,他可以幫我放或請別人放機器
不過可以幫我ㄉ那位同事,上個月才剛被他辭了工作,聽他放屁
他是老闆ㄟ,也不知道他算不算真正ㄉ老闆,我們公司像是合資
他因該算是管理者吧,連3天他都10點準時打電話問我要到ㄌ沒
像今天10點打電話給我時,就問我你如果真沒辦法10點到
看你要不要找你能做ㄉ來ㄉ工作來做,當時我就在想說
好阿,今天乾脆中午去公司整理東西,到ㄌ之後他還沒找我談
我乾脆先在那坐著,最後找我再問我一句話,說你真ㄉ沒辦法
10點來嗎,我說是,他就說那你今天就不算上班,就不用在來上班了
結果整理點東西就走了,明天就是領薪日了,誰知道他會給多少
搞不好只有12月份ㄉ薪資而以ㄋ,說不定他還會扣ㄋ,連健保都要
領薪日當天另外跟他拿取,差不多每個月都會拖好幾天才拿到ㄋ
我們那工作是沒在打卡ㄉ,也沒特別規定幾點下班,倒是說10點上班
不過有時有出班拍攝錄影要很早出門,這樣該算加班,或者早下班
如果超過時數,是否算加班ㄋ,他平常都會有些無聊ㄉ舉動
有些是喜歡做兩次多花錢及時間,本質ㄉ工作不做就喜歡打高爾夫
跟用一些東西,都想著省錢然後亂搞,又不是專業的弄得費力又難看
12月底才剛請一位新來ㄉ員工,有點基礎功夫,搞不好是請來代替我
他這幾天挺勤奮,是不是每個人剛去一家新工作場所都會這樣ㄋ
基本沒出班,我一到公司就是清理公司內外環境,有時不髒
就大概清一下,當然每晚因為要收機器,差不多都要10點走
是最後一個,有時老闆才會留超過10點,收完機器時,有時他還叫我
等他一起走,又沒加班費幹ㄇ等他阿,我不用回家休息喔
其間沒是可以上上網看點東西,有是當然就ㄉ忙了,是老闆允許喔
有聽到他說過不給我們上網,那我們是不是可以跟你要求說
你不讓我們上網又不給早下班又不給加班費,要我們準時10點來
好阿,那就按正常上班8小時阿,超過時間算加班,他也都沒加阿
就在要求我們做那個做這個ㄉ,煩死了,一天超過10小時上班ㄋ
老闆都不知道有沒有逃漏稅ㄋ,每次賺多少錢我們都不知道
賺少時就要求其他攝影師上半天班領半薪有班在出班
賺多又不分紅,只會在那時才客氣ㄉ跟我們商量,平常都很摳ㄋ
只有我每天上班,因為我做ㄉ是很簡單,也領1萬4而以阿
這種老闆真頭痛ㄋ,有哪位大大能幫幫我ㄋ,能早點解決拜託ㄌ
2007-01-04 19:07:2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前情提要:
我剛到這家公司前談好薪資27000元~但是公司卻自作主張把我的薪資申報為21000元~專業加給5500元~合計26500元~(500元不見了)
重點來了:
現在常常要求我加班~但是加班費公司卻以21000除以24日除以8小時乘以1.33=145(每小時的加班費)
但是我認為應該是以我的全薪26500除以24日除以8小時乘以1.33=
=184(每小時加班費)
請問各位哪個才對?
我有把這個問題反應給公司~得到的回應是這一切符合勞基法不然你自己去查看看>"<(感覺好像被坑了)
2007-01-04 18:06:4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墮落天堂 2
我是在托兒所工作的"工讀生"目前我享有勞健保、三節獎金、年終獎金、生日獎金及員工旅遊與其他正職老師都還一樣,但是我卻沒有特休!?特休不是在勞工條例應該有的項目阿!還有一件事要請大家幫我解答,因為我要結婚了,但在婚期前不小心先懷孕了=.= 所以我們園長要我做到學期末(也就是過完年),他要我離職。。。有什麼條例能保護我呢??QQ 謝謝各位...
2007-01-04 14:08:05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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