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合約通常都是一式兩份
如果簽合約時候雇主沒有給我們合約,
請問合約這樣有算是成立嗎?
雇主只有口頭上說要賠償,但合約上本來沒有寫
後來雇主自己將賠償金給寫上了
這樣合約算數嗎?如果沒有做到期滿,真的須要賠償嗎?
對勞工的合約不是很清楚明白!
謝謝!
2007-01-12 07:01: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kulukulu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1.合約只要雙方簽署之後,就成立了,否則簽名是簽好玩的?
但你應向雇主索取副本,理由就用,怕日後忘了合約內容,
而做出違約之事,所以我想保留一個副本,以便隨時提醒自己
要以公司為重,切勿做出不利公司的事情。
2.首先,口頭約定也是正式合約,而將口頭約定新增進入合約
中,也算合法,所以違約金是合法的。
不過要注意的是違約金要符合公平原則,例如你一個月薪資是三萬,違約金是三百萬,這明顯不合比例與公平原則,就算你不想賠而上法院,你也可以要求減輕給付。
另外,如果因為公司有違法行為,而導致你離職,你可以援用勞基法令來保護自己。
2007-01-12 11:41: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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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6 12:54: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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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2 16:37:1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