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如果合約書上面沒有載明約未到期而離職的違約金.那是不是就由公司方面自己隨便講價?
公司方面沒有給我一份合約書存底是對的嗎?
2007-01-11 05:35:4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請問如果合約書上面沒有載明約未到期而離職的違約金.那是不是就由公司方面自己隨便講價?
>>依照你的描述, 你再契約中應該有約定服務年限, 只是沒提到違約金, 是吧? 如果是這樣, 你違反了契約中的服務年限約定, 是屬於違約行為, 你的雇主有權利向你請求損害賠償, 但是不管要求償多少錢, 只要你覺得不合理, 不願意支付, 雇主都必須透過司法途徑解決, 不能扣你薪資, 而打官司後你是否就一定要賠償, 那就不一定了, 過去的案例中, 有一些判決結果是不用賠償的
公司方面沒有給我一份合約書存底是對的嗎?
>>於法而言, 公司沒有錯, 但是你可以向公司要求給一份副本, 不然一段時間後, 不小心忘了內容, 便容易有違約風險
2007-01-11 09:52:5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ellojackc 6 · 0⤊ 0⤋
1.既然沒有載明,就依勞基法的離職預告期辦理,如果公司隨便
講價,這是不對的,不過如果你依法提預告期,公司是不可以
要求違約金。
但相對的,當你如果應提十日預告期而未提,公司很可能會向
你追討十日工資,我覺得這算合理。
因為一般公司解僱員工如果沒有給預告期也要給預告期工資。
2.那你可以要求印一份副本,就跟公司講說,你是為了不觸犯合
約內容,所以要知道合約內容。
2007-01-11 06:21:2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