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 我在某家飲料店打工
然後作一個月後要離職了
店長說這樣要扣10天的薪水
這樣合理嗎?
我覺得太誇張了 因為我並不是無故離職
這樣有辦法可以告那家店嗎?
希望一下懂勞資規定的大大幫我解答一下 感恩
2006-05-29 17:29:29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CROSS 1
我要問一下
就是阿 我在一間工廠做滿2天半
有錢可以領嗎???
ps(我做道地3天的時候)老闆說我的工作速度太慢
結果就叫我做到中午就好了,那這樣我還有錢領ㄇ?
2006-05-29 08:20:45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工作未滿一個月...而當天告知主管離職後馬上走人...這樣公司不給薪是違法...但是我有看到其他問題中有人說勞基法有一條是工作滿3個月至一年要在10天前提出離職...但我未滿一個月...那我當天離職走人算違法嗎??若違法我知公司可以提出民事告訴對我求償....這樣一來我到底是要告公司還是不告...因為就算我拿到薪水.但要是求償的金額若遠高於薪水且又要花時間上法庭...那啟不是得不償失...另一點...公司並未為我投保勞健保....領現金...這樣我要跟勞工局申訴搞不好公司還會不承認我在公司上過班...請問各位大大高見....
2006-05-28 21:27:3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柏誠 1
朋友在一家公司賣電腦周邊耗材~
擔任區域店家的職務(像店長,兼顧多家店業績)
月薪約三萬元
如果自己負責店及其它店有達業績就有獎金~
公司有個規定如其它家店未達業績要扣薪(從三萬元扣)
朋友因為有業務压力有時會以自己名義購下店內墨水耗材
(沒到達標準業基就會被扣底薪)
因此朋友自己總供前後買了二十多萬的耗材
但這麼多的東西不可能自己用得完
於是在網路上銷售自己所擔下的貨物(低於店內的售價~賠售)
其它店長於是向公司反應網價過低影響他們業績
於是老闆就以詐欺名義扣押一個月薪金...及獎金五萬多元
說他自己買下貨品是騙取獎金
因此連同兩名好友薪水一併被扣....同時開除...
問題一
未達標準業績反而要扣底薪何理嗎?
問題二
自己以售價買下商品承攬業績,這樣有違法嗎,他也是用自己錢買下,且也需承擔賣不出的風險,自己買下的東西也確實有入公司帳,那公司可以算他詐期業績嗎?
這跟前陣子的中國商銀...集點是否有類似之處?現今老闆還要他們賠償200萬做和解金?
問題三
顧主未以實際法律途徑,就私自扣压一個月薪資,以及上月五萬元獎金,並且開除其在一起上班女友,及友人..且未發薪資,這種惡劣不分是非行為...顧主最高可判什麼罪,以及需賠償什麼責任?
2006-05-26 11:53:40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大衛 1
我在某公司服務,每個月的薪資明細,底薪只有$24,000 、獎金$4,000 、加班費$4,200~$4,600 、全勤獎金$2,000 、職務津貼$1,000~$4,000 ,而每個月勞保自付額394+健保自付額414,至於公司投保金額為多少就不清楚了,對於勞保投保薪資等級與實際扣款金額不符合時是否違法?那公司這樣的做法有何好處呢?
2006-05-25 11:15: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柯 1
剛進公司 老闆說..退休準備金需從我的薪資支付!???
要從薪水提撥6%
這是違法不違法呢??怎麼是從員工薪水提撥阿??
那我該如何跟老闆說明 可以直接去勞基會告他嗎
請問我剛進入公司ㄧ個月
如果從4月份初開始提撥 那我10月要離職 那退休金大約多少??薪水27000-6%退休準備金
請幫我解答 謝
2006-05-25 02:16:5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仔仔 2
我昨天到7-11應徵~但是那位跟我說話的小姐他有問我要做多久~
我就說大概兩個月左右~
然後他說沒做滿六個月要扣兩千元!?
真的是這樣嗎!?
要是這樣~我記得一個月薪水不是有一萬多!?
要是這樣再扣個兩千元~
我想我可以接受吧!!
但是重點是真的是7-11沒做滿六個月要扣兩千元嗎!?
2006-05-24 17:11:1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still 1
我公司有一個員工於3/9上班途中出車禍後就回老家修養,至3/16我打電話給她關心她的狀況,後來她就跟我口頭提了辭呈(其實還沒出車禍之前她就有想離職的意思了),又因考量她人在老家高雄修養,所以我就跟她說等她有來台中時再來公司補寫離職單,於是3/17就把她的勞保退保了,然後她於4/13回來公司補寫離職單,後續也協助她辦理勞保的事宜,但她現在要求公司要給她3/17-4/12的薪資,因為她覺得她是4/13填離職單的,我們公司是個守法的公司,只想請教一下這樣合理嗎?再請問,如果她要向公司請\"公傷假\",需要給公司什麼證明??謝謝
2006-05-24 14:19:4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oyce 1
在一般觀念之中,自願離職的勞工應該是不能請求資遣費的;目前本人遇到一件令人相當氣憤的狀況:內人所服務的事業單位日前更換老闆,在易主後三個月時,雇主要求重新簽訂勞動契約(原為不定期契約),勞約內容所列計薪資,按月僅餘12400元(原按月有19200元),根本不足基本工資,雇主並表示,如不願接受新的勞動契約即解職。內人表示不能接受新的勞動契約而離職,但雇主卻一毛錢也沒給,因此對雇主提出了告訴。
在法庭上,法官認為勞工是自願離職,不能請求資遣費及預告期間工資。
我查閱勞基法後,認為勞工可依照該法第14條第1項第6款:「雇主違反勞動契約或勞工法令,致有損害勞工權益之虞者」,勞工得不經預告終止契約;同法第14條第4項:「第17條規定於本條終止契約準用之」,而第17條就是我所請求的資遣費的計算部份。
奇怪的事,法官認為我所提出的純為個人法律上的見解,要我提出「判例」當為證據,遁時我在法庭上變成了木頭人,不知道該說什麼……
因為雇主先違反保護勞工的法律(勞基法第21條最低基本工資的保障),使勞工得依第14條向雇主表示終止勞動契約,在法條的解讀上應該沒有太大爭議吧!那為何第14條第4項:準用第17條有關資遣費計算的規定又形同具文,無法另為主張呢?
按照這一次訴訟的結論,以後雇主只要想解雇員工,但又不想支付資遣費時,只要要求重新訂定勞動契約,即使契約內容違反勞工法規都沒有關係,只要員工受不了就會自願離職,完全沒有另給付資遣費的顧慮了,真是一種資遣員工的絕佳方法啊!
現在整個訴訟都已塵埃落地,我只是想知道我的想法是不是真的錯了,不知有沒有熟稔勞工法規的先進,能指引小弟有關勞基法的問題,我相信法律,但又不知我錯過了什麼,才會導致如此的結果。
2006-05-23 19:08:53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寶太太 1
我是一個日校生 打晚班工
目前在一個服務業打工
當初近來時公司說這是自由排班的
為了每個員工的公平
一個禮拜最少要給3天班
我畫排休表時 一個禮拜都給4天班
結果他們卻一個禮拜才給我1~2天班
這樣換算起來 我一個月就賺不到五千耶
這算什麼?? 有公平嗎?
再問一下大學生打晚班工 一個月多少到多少算是正常範圍
我賺不到五千算正常範圍嗎 = =?? 好像太少了..
2006-05-22 21:46: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感覺不太好 2
剛進補習班工作的時候,老闆跟我說有勞健保,但是在進去之後才發現,根本就沒有勞健保,我在4月27日正式上班,直到今天已經將近一個月,老闆說四月份那幾天就不算錢了,由於老闆粉機車,好幾個員工都要離職,我也在5月15日跟老闆說我要做到五月底,可是老闆卻說我必須要兩個月前跟他說,但是我說這個月是試用期(五月份),而且他也只說試用期間只有22000一個月,但是在我跟他說我不做了之後,他卻一副不給我薪水的意思,還跟我說\"你不會介意錢吧!\"另外還說我會酌量扣你的薪水。
想請問
1. 如果我到五月底,他6月5日發薪水,我有沒有辦法拿到我五月份全額的薪 水。需要先做什麼措施嗎?因為沒有任何證明。
2. 可以告他沒有勞保嗎?
謝謝各位的回答,感激不盡,這是我第一份工作,希望多了解該如何做處理。
2006-05-22 19:54:51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euira 1
大家好,我想要請問的是有關於
我們公司是傳統製造業
因此流動率很高
加上現場的技術要十分熟練
往往我們會擬定三個月的試用期
但有時現場主管會不到三個月的時間就想請人走
請問如果試用期簽訂三個月,但二個月就不雇用他,這樣要付資遣費嗎
試用期是算短期契約嗎,還是定期契約呢??
謝謝!!
2006-05-22 17:20:02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翊 2
我是在通訊行上班.之前應徵時雇主也說過會幫我方保勞健保...因服務業關係工作時間都超過12小時.也未有加班費..<也就算了>工作快2年才知雇主並未幫我方保勞健保..剛好那時政府提供\"勞工新制法\"催促了公司...此時又被雇主罵>,<\"..為了查詢是否公司有幫我方提撥..我去辦了\"玉山銀行\"查詢之後,公司每個月給我的薪資25000元.提撥900多元.但查詢每個月的提撥金,只有從我方薪資裡的900多元,雇主方未有提撥金..這樣雇主方對嗎?因為公司的關係我已離值,還有我方如何查詢之前工作2年公司不幫我方保勞健保..還有撥奪我方的福利...是否可以提出告訴,處理呢?我方2月14日離值,但至今還有一些獎金未發放....請各位大大幫幫我阿
2006-05-22 09:00: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貞 1
我在某服務業做了幾天(超過1星期不足半個月).
由於受不了老闆的辱罵.而毅然決然的辭職.
但是老闆卻跟我說辭職必須前7天講.否則不給薪.
由於我實在是受不了.因為他罵人都會順便問候你母親.祖宗18代.生殖器官等等都拿出來講.我不想再繼續忍受.所以就立即辭職.
請問我要尋求什麼管道幫助?
還是沒有前7天講真的就領不到薪水呢??
請各位幫幫忙 感激不盡!!
2006-05-22 07:22:48 · 8 個解答 · 發問者 ken 1
因為老闆要求擬一份公司的規章,
但是公司的制度一直都是口頭上說的,
沒有資料或範例可參考,
想請問誰可以提供公司的規章或範例給我?
(光電類相關)
謝謝!
2006-05-20 13:07:44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Duck 2
我那機車老闆都幫員工投保最低薪資,所以提撥就粉少了,
想碩算了有提撥就好了,
沒想到離職(4/30),老闆把幫我提撥的退休金6%從我最後一個月的薪水扣回去,
並說這是公司規定,提撥的退休金6%要由員工自己出,我粉生氣,
我要求老闆在我的薪資條上注明,<<勞退新制6%由員工自行提撥>>,我打算要去檢舉他,但我只有4月份的薪資條和薪轉存簿影印,這樣有可能成功嗎??
<<請不要轉貼法令條文..我已經看粉多了..謝謝>>
我的投訴書已經寄出去了..
承辦人員說7天內會發文給公司
等公司回覆會把副本寄給我...
因為我的老闆的女兒是議員..
我粉怕被吃案...
所以我有自己打電話去詢問並記下承辦人員的全名
<<希望粉快會有好消息>>
2006-05-20 10:58:29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goodly 2
我在104人力銀行找到一家公司,也準備下星期工作,其交談還不錯,但有以下兩點讓我很疑惑
(一)薪資結構特別--公司要扣繳勞健保,例:薪資25000,第三個月25日結清剩下的薪資,第一個月十日由75000乘30%,第二個月十日由扣除額再乘30%,第三個月十日由前二個月扣除額乘30%
(二)公司要求繳交戶口名簿
可否請各位大大是否遇到這樣的公司,急
感恩大家 謝謝
2006-05-19 17:56:13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嵐芯 1
4月份公司美語部因為資金問題要收起來,於是主管告知只剩一個多月工作,
後來5月份公司又說明又要繼續經營美語部,但因為我不滿公司改來改去,對我們很沒保障,於是我就提辭呈書。後來5月中又聽到公司美語部真的不經營了,要外包給外面公司,不知是不是因為我們要離職的事,找不到人來接我們職位,老闆乾脆收起來。
我想問的是,這樣我們可以拿到資遣金嗎?
如果真要吵起來,我可不可用這理由爭取。理由:因為我们4月聽到公司要收起來,為保障我們自己權利,當然就是選擇離職(但心中打算6月再提辭呈),但後來又聽到美語部要繼續做,因為公司一直都改來改去無法保障員工權利,而且我也不願意在相信公司,所以我選擇離職不繼續做,為避免成為公司的八卦,隔天就遞了辭呈,但現在又聽到公司美語部要收起來了,所以我覺得我們有權力得到資遣金。如果公司真要走法律,那我就把辭呈銷毀,反正他們沒留底。到時沒有物證怎麼能證明我們是不是主動提辭呈呢
需要大家的協助
2006-05-17 12:00:0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鵝媽媽 3
因為我是勞健保的承辦人所以想要搞清楚以下的問題,請各位大大幫忙回答,謝謝!
勞保費:
1、假如員工在1/15日到職加保那要算幾天,因為我看有人算到1/31,但是勞保局網站上寫一個月一律以30日計,所以到底要算幾天?
2、假如員工在2/3日到職加保那要算幾天?
健保費:
1、假如員工在3/1到職加保4/15離職那4月份需要繳嗎?
2、假如員工在2/3到職加保4/28離職那4月份需要繳嗎?
3、假如員工在2/3到職加保4/20離職那4月份需要繳嗎?
2006-05-16 12:27:13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 4
我是一個711便利店大夜 這家店是加盟 我是4月10號去做的 當初店長跟我說薪水26000 4月底發薪水 他說因為我沒做滿一個月所以只能算實薪領了16000 再來他便告訴我. 我5月份薪水是這樣算的 工資16000 全勤2000 額外獎金3000 久任獎金5000 . 問題來了 當初他跟我談的時候並沒有分這些 現在又說要這樣分 我說我不同意當初我們談的並不是這個樣子 . 他便說只要你努力做是不會夠你錢的.但我心理頭總感覺不安全 這些條件無形的便會變成他要扣我錢標準都是他在定的 . 也聽這邊以前大夜或是送報先生說 這各店長會亂扣人家錢 我該怎做呢 請各位大大幫忙 我該怎回答他我的不願意. 希望能舉有利的事實來反擊他 假如因此他開除我 我是否有保護自己的方法呢?
2006-05-15 08:00:0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致豪〞 1
因為家裡不准我打工
但是零用錢給的又少到可以
所以我想偷打工
不知會不會被發現
因為我怕家裡會從有關勞健保方面而發現
2006-05-14 08:26:5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豬 2
面試時雇主馬上要本人簽下合約,內容就是一般的任期一年內部能離職,否則要負賠償金;
工作至今不到2各月,
雇主未辦理勞健保(當初有承諾),
工作時間還有可能異動,
第一個月薪資還沒給(本人月底任職,所以只有幾天,可是就算要合併第2各月給也沒先告知)
知識網中有很多一樣的情況,從答案中好像勞工還是會受到保障,例如:
合約即使蓋了章 如果內容其違反法令規定 合約視為無效
回 答 者: 候選編號 003 處理中,請稍候... [ 檢舉 ]
回答時間: 2006-05-01 10:32:02
2.勞基法42條,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但雇主得以不適任之方式合法資遣員工。
當雇主依照勞動法令及調動五原則發佈合法之調動命令,而員工卻拒絕服從時,員工之拒絕行為可能構成「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之事由,雇主有權因此解僱員工。如果雇主任意為不合法之調動,員工有權拒絕服從,並得依照原先的勞動契約提供勞務,領取薪資。若員工因雇主之違法調動命令而受有損害,且符合勞動基準法有關資遣費發放之規定時,員工亦得選擇主動終止勞動契約,並要求雇主發給資遣費。
內政部74年9月6日 臺內勞字第三三九一三九號函:
「雇主如欲調動勞工工作,因屬勞動契約中工作場所或應從事工作之變更,除依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七條之規定應由雇主與勞工商議約定外,本部亦曾釋示調動工作應依循之原則在案。如勞工不願接受調動,雇主應否發給資遣費,須視勞工所提之理由及有無符合前述之相關法令規定與調動原則而定。」
參考資料
本身是勞工安全管理師
請問合約尚未蓋章是否生效?
當然無效
且與勞基法或現行法令抵觸者無效
老闆要求加班是否可以拒絕
可以
第 42 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 77 條 違反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四條第二項、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三項或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萬元以下罰金。
他強制要求你加班
或扣薪等其他不利於你的條件要脅都不行
老闆可能會被關!!!!
利用假日要員工去開會或參加研習或檢討觀摩活動(沒有任何津貼,搭乘運輸工具要自費),都不得˙拒絕嗎?
假日就是假日
要你做這些事就算加班或是另外補假
若是還要付費參加
也需由雇主付擔
如雇主有以上情況請馬上到所在地勞工局申訴
以上訊息問了社會局勞資糾紛的諮詢律師,律師直接說一切一合約,還要我拿出雇主沒保勞健保的證明
而當初簽約後,合約雇主並沒有給本人
我只想知道難道簽了合約雇主就可以橫著走嗎?就像那位律師說的勞基法只是定好看的,勞工一點保障都沒有嗎?那上述那些隻是網中的回答難道都是虎濫的嗎?
想知道有處理過這樣案件的告訴人被告人檢察官律師,實際判決又是如何呢?
因為這樣的煩惱已讓我對台灣逐漸失去信心了
2006-05-14 04:28:47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最近想到自強工業基金會上一門課
它的修課條件是具勞、農保身分且年滿15歲至65歲之本國籍在職勞工(需出示勞保卡
與在職證明)。
可是我到公司工作快兩年了,也沒給我勞保卡阿
每個月薪水都要扣勞保的錢阿
請問勞保卡是要跟誰拿呢?
知道的人
可以幫我解答一下嗎?
謝謝
2006-05-12 14:19:3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KUO 1
5/9我在104找到一個新工作aimer feel在sogo5樓的內衣專櫃,5/10去面試都很順利接著櫃上的小姐請我明天上班,5/11我5點半準時上班~在這中間櫃上有位正職人員帶我認識倉庫過了一會兒又和一位資深的工讀生去樓下搬貨,接下來回櫃上認識一些內衣的擺放位置...一切都很順利!但和工讀生下樓搬貨時她有告訴我公司這次應徵很多工讀生來上班~但他們只會從中挑一位留下來~她說前天有位工讀生來工作三天後公司跟她說暫時不用來了!(但我心裡曉得這意思)!當下我聽到我覺得怎麼會有這樣處理方法的公司呢?疑點1公司當初在104面試時沒說明試用期也沒說明只需一名工讀生(上面寫缺長期工讀1~3人)疑點2公司怎麼能這麼處理呢?工讀生會出來工作一定有大半需要半工半讀的~而找了一個時薪高的工作放棄另一份工作,但做了一兩天公司就說你可以不用來~那這樣子工讀生怎麼辦呢?
重點來了~我上班時從5點半到7點左右都很順利,此時公司來了兩個內部的人~大概7點半時一位公司人員跟我說\"剛剛有公司的人來看過,你的形象不符合我們櫃上,那現在剛好七點半你五點半來就做到這裡薪水我馬上給你240。\"當時他在櫃上跟我說的~而此時櫃上有三位正職人員一位資深工讀~我五點半去上班才七點半就叫我走人~我很乾尬也覺得受了人身攻擊的傷害,此時很想挖個洞鑽,我在櫃上看見客人打招呼~很盡一份服務人員的態度!但公司說我形象不符那為何在我面試時可直接說再聯絡,為何要叫我去工作了兩個小時馬上叫我走人~而且說了你的形象不符合我們~我聽了很難過很想哭,但外面又有四位工作人員又不能哭出來~而我就默默的拿我的包包走!讓我很難過的是~sogo九點半關門!我第一天來上班先是 做了人身攻擊而未滿九點半就叫我走人~他們大不了可以跟我說委挽一些而不是如此~或叫我做剛今天~當場讓我很難堪
一直到現在已經半夜二點快半了~我還很難過!找不到管道訴苦!我明天要打電話去公司請他們跟我道歉,畢竟我做了百貨業做了兩年多了,一直很順利~外型也不難看~但今天他們說了這些話真的深深的傷了我
如果明天打電話他們沒道歉~我想提出告訴~請問我該如何呢?
這個專櫃是忠孝sogo五樓的aimer feel日式內衣~深深的傷了人
2006-05-11 22:19:24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請問雇主負擔員工勞保及健保的費用每個員工是多少
是如何計算
2006-05-11 19:00: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我去年(94年度)僅有在一家公司任職,
今年卻拿到該公司含關係企業的三張不同公司名稱的扣繳憑單!
且三張都沒繳稅(依政府規定薪資45000元以內免繳稅)!
我去年(94年度)在該家公司任職,我的月收入為5萬多元
公司都不發薪資單給我看,就很懷疑!結果竟然是沒扣稅!
還分三家公司報薪資,且我只有在一家公司投保勞、健保!
請問專家:
一、公司是否違法?
二、如何保障我的權益?公司都不繳稅,害我今年可得繳不少稅!
三、訴訟會贏嗎?告民事?告刑事?
四、如果公司違法敗訴!對我有什麼好處?我能要求什麼賠償或補償?
五、公司違法是罰款?還是更嚴重後果?〔例:勒令歇業!〕
2006-05-09 21:43:2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oulishi(楊冠緯) 7
我五月中要出國工作了,大約二年...
我的勞.健保要如何處理...繼續繳嗎?
若是要停止...要準備啥阿?
麻煩詳細一點喔!!
2006-05-09 18:54:3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行政院勞委會89年10月16日89勞資2字第0043550號函
給我完整內容及網頁網址就送20點
2006-05-08 00:23:2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路人甲 7
請問大家,
每個月自薪水中扣的健保費和勞保費怎麼計算?
我的薪水(全薪)是2萬9, 另外有生活津貼200, 但是又扣掉福委會的基金400, 實拿28800, 可以幫我試算一下嗎?
2006-05-06 04:37:43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sikoy 1
父親因幾年前車禍導致左耳聽不見,右耳是有些聽的到,是否可以申請(聽障)勞保傷殘給付呢?那麼與申請殘障手冊是一樣的嗎?若不同要如何申請?若是檢查是至申請機關指定的醫院還是之前車禍住院的醫院檢查申請?申請了勞保傷殘給付會影響到老年給付或者是將來勞保要加高金額嗎?父親是加保於工會,目前還有在工作,都不是很懂,想所以問題很多,有經驗的網友,謝謝你們的回答~
2006-05-05 11:40:4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natalia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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