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個月的薪水在10月10日發了,我是在通訊行上班,薪水袋裡共有1萬3千6百元...九月上班24天.一天工作9個小時(下午1點到晚上10點)這樣合理嗎??薪水袋裡有張小紙條.上面寫著{底薪17000元,17000/30等於566元,工作24天,566*24等於13599元}這樣合理嗎??,當初要上班前和老闆談薪水和休假問題...他說:{月休四天.底薪1萬7千元加業績}
2. 颱風天已經宣布停班停課,老闆卻要求上班,理由是(非公務人員照常上班) ,冒著生命安全上班去,一通慰問電話也沒有,上班還沒加薪...這樣合理嗎???
3. 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 這樣OK嗎 ?
2007-10-14 05:41:0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隆隆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1.無提供晚餐...也無伙食津貼.
2007-10-14 06:00:26 · update #1
2.我是正職的門市人員
2007-10-14 06:01:54 · update #2
3.我沒有請假.有排休四天.工作天數24天.是因為九月份3號.4號才開始上班...
4.還在員工休息室裡裝上攝影機監視...感覺很怪...
2007-10-14 06:08:45 · update #3
薪水與工作時數
1.17000/30等於566元,工作24天,566*24等於13599元}這樣合理嗎??
應該是26天,不是24天。
2. 颱風天已經宣布停班停課,老闆卻要求上班
一、人事行政局己公佈了颱風假時,是不需要再經過老闆同意才能放假,因此你老闆因此要扣你們的薪水和津貼是不合法的。二、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紀念日、勞動節日及其他由中央主管機關規定應放假之日,均應休假。又第四十條規定: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認為有繼續工作之必要時,得停止第三十六條至第三十八條所定勞工之假期,但停止假期之工資,應加倍發給,並應於事後補假休息。前項停止勞工假期,應於事後二十四小時內,詳述理由,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三、因此颱風假既由中央主管機關公佈放假,依法即應休假,若你老闆堅持要上班,則要事先通知你們並應加倍發給工資,且事後依法要向主管機關報備。三、若你老闆無法溝通,可向主管機關即當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3. 老闆沒幫員工保勞健保 這樣OK嗎 ?
可向主管機關即當地的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中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以下網址供你(妳)參閱:http://search.lifelaw.com.tw/search003_in.asp?nid=3671&tempitem=2&tempItemName=法律知識庫&tempItemName2=法律知識庫>勞資法律>工時與假別問題
2007-10-14 12:30:4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黑面琵鷺 6 · 0⤊ 0⤋
雖然你的底薪是底了
不過你九月份的薪資
一天8小超過一律算加班費
一個小時是1.33
超過2小時算1.66
17000/30=566.6(天)
566.6/8=70(時)*1.33(加班費)*24=2232.4(9月加班)
不過你的底薪換算成時薪真的很低耶~
這樣的確會影響算加班費用
你如果你的時薪事95*1.33*24=3032.4
所以你9月份的薪水
566.6*24=13598+2232=15830
很顯然你老闆沒有算加班費給你
少了2232元
至於你說的颱風這一點就要看了
私人機構真的就是看老闆了
勞基法有說:私人機構如果老闆答應不用上班
在薪資上當天是不算薪資
但是不能因此而扣全勤獎金
老實說在勞基法我還沒有看到
颱風天上班非得算加班費給
這真的要看老板的良心了
另外你老板要是沒幫你加保
你可要位自己的權益加油了
勞基法規定只要有上班就要投保
不管你是正值或工讀生都一樣
即使上一天班還是要投保
不過老板不會那麼勤勞
基本上大約上班一星期才會加保
趕緊加保吧~
員工休息室裡裝上攝影機監視
雖然是很奇怪
但老板怕員工偷東西
老闆會有這樣的心態是正常了
自己要是型的症也不怕有監視器
2007-10-15 02:10:16 補充: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7208
因為根據勞委會解釋,人事行政局公告僅適用各政府機關與學校;民間企業是否跟著放颱風假,僅「建議」比照政府標準,但還是得由所謂「勞資雙方」議定。若勞工確因颱風災害無法上班,雇主不得視為曠工或強迫以事假處理,若雇主若決定颱風天比照放假,雇主可不需給付當天薪資。若「勞資雙方」決定颱風天照常上班,雇主亦無須給付加班費或雙倍薪資,僅「建議」雇主斟酌給予額外給付。
2007/08/19 中國時報
所以樓下你的條例只能針對公家機關不是用私人企業
請不要誤會我是來找碴的
而是我待的全是私人企業
所以多少要知道些
2007-10-14 07:58:4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橘子 3 · 0⤊ 0⤋
一天工作八小時
而你工作九小時
應該還要算一小時的加班費給你吧﹝總共還要給你24小時的加班費﹞
颱風天如果要求你去上班
也應該給加班費吧﹝甚至當天的薪水要加倍給,萬一你在路上發生意外,風險誰擔﹞
而且颱風天不應該出門上班的
老闆也沒幫你加勞健保﹝可能是他規模小、員工少﹞
可是即使如此
他也可以幫你加勞健保
幫你負擔勞健保費
萬一哪天你有工作意外﹝上班的路上跌倒也算﹞
還有醫療補助和現金補助
可是你老闆什麼都沒保
萬一你怎麼了
你要自己負擔
對你來說很不合理
你要想遠一點
那家公司滿爛的
薪水低
老闆又超現實
趕快換工作吧
2007-10-14 06:00: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哪家公司好濫....明明底薪17000月休4天,跟本是假如你一ㄍ月休4天沒在多請...妳17000一定就拿的到...因為那是妳的最低薪資...颱風天照理要給加班費....假如妳是正職人員她一定要幫你保....好濫的公司可以不用呆了吧!!好板很坑吧@@"
2007-10-14 05:49: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小恩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