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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給付當中有一條是說,至新公司工作,若不適應,於14日之內離職,還可以請領失業給付,可是還有14日的等待時間。
我最近就是找到新工作,因一些個人因素,所以離職,我是3日前提出辭呈的,這樣在新公司只做了10天。
因為要離職證明或勞保退保證明,才能再申請失業給付,可是公司不開離職證明給我,我去勞保局查了,才知道公司沒幫我保勞保,所以我也不會有勞退的證明。
後來我還是去就業服務站辦理失業給付,給我一張單子上面是寫說~未完成認定,未於規定時間辦理認定。
這樣我還領得到失業給付嗎?? 雖然說就業服務站的人員沒說什麼,可是我還是很擔心耶~~

2007-10-09 09:50:3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就業服務站的小姐有請我14日之後,帶2份求職記錄去做認定耶~

我是已經領過3次了~只是第4次認定前我找到工作~所以就沒做第4次

認定~這樣會領不到嗎??

2007-10-09 12:29:29 · update #1

4 個解答

Q1. 未於規定時間辦理認定...這樣我還領得到失業給付嗎??
A: 可以! 只是當次的認定日期和撥款日期重新算起.
Q2: 已經領過3次了~只是第4次認定前我找到工作~所以就沒做第4次認定~這樣會領不到嗎??
A: 接續認定, 就可以繼續領失業給付, 但~當月的核發給付金額會延後入賬.
Q3. 就業服務站的小姐有請我14日之後,帶2份求職記錄去做認定耶~
A: 意即: 你的給付資格並未喪失, 可繼續未完的認定.
若有相關問題, 可直接撥: (02) 2396-1266. 轉分機 2862 洽詢.

2007-10-12 15:5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重新來 7 · 0 0

廢話少說,趕快跑一趟就服站重新申請認定,要有個証明,口說不算。
去與就服站要個証明,說你有來重新認定。
可能要再找兩個工作且不被雇用。
手續完備,錢就下來了。約要一個半月吧。
祝你早日領到,不行再來發問。

2007-10-10 15:21: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洪中 7 · 0 0

未完成認定,未於規定時間辦理認定

當你找到新工作時,要於3日內回報給就業輔導中心知道

未依規定時間辦理認定,是因為你正在工作,所以沒有去認定
誰知作不久,又離職了,又沒投保,沒關係把原因告知服務人員
於單子上面注明.

2007-10-11 10:12:38 補充:
那就是14日之後的認定是要領第4次的

所以,只要你有認定你確定沒找到工作,那錢就會在再滙進來了

但是你還是要快點找到工作,要不然6次領完就沒了

2007-10-09 11:09: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相信您一定熟讀了這失業給付當中的條文規定了.就不再贅述

就您的問題分為幾點:

1.新公司未幫您投保.也就是就業服務站無法認定您工作中,會視為待業中.失業給付於待業中的條文有規定14天要做認定.顯然您不被認定

2.建議您新工作盡量拉長工作的天數.盡量去撐過3個月.因為有條"獎勵提早就業補助津貼".會比這失業給付.來的容易領取.因為只在規定的6個月內.累計投保年資滿3個月以上.就可以領取尚未領取失業給付總額的1/2

2007-10-09 10:39: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KK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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