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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終獎金本來就該過年ㄉ時候發ㄇ??
我前年ㄉ年終本來應該今年過年發ㄉ!!
但是我老闆娘說要分3月跟8月各發一次!!
3月ㄉ我拿到了!!但是因為前ㄧ陣子我要繳學分費!!
所以我跟他拿了8月的ㄧ半!!但是因為我做到7月底!!
他說那剩下ㄉ就沒辦法給我!!但是年終是前年ㄉ!!本來就應該給我不是ㄇ??更可惡的是我今天去領薪水時~他竟然從我薪水裡扣我先跟他領ㄉ八月ㄉ那ㄧ半!!就等於年終我只拿了3月的那一份!!
8月ㄉ那份就被她吃掉了!!我該怎麼辦???可以告他ㄇ??

2007-08-16 01:01:1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3 個解答

雖然說依照【勞動基準法】http://law.moj.gov.tw/Scripts/newsdetail.asp?no=1N0030001第29條的規定,「年終獎金」、「紅利」,並非公司必給的項目。但是依照版大所說,雇主已有跟員工約定前年的獎金要分別在三月、八月發給員工。如今因為版大離職而拒絕發給,算是該雇主「不履行契約」,建議版大您可以跟勞工局申訴,並跟他說明此點,請勞工局幫您跟雇主討回應有權利。
另外,版大說把您已領的年終獎金從七月份薪資裡扣除,這也是違法的唷!【勞動基準法】第27條明文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您可以一併跟勞工局說明,相信勞工局會幫您向雇主爭取回應有的權利。

2007-08-16 07:33: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王子聃 7 · 0 0

在法律上,雇主不一定要發年終獎金給所有員工,換個方式想,年終獎金屬於雇主的「行政裁量權」
不過也是有例外,當雇主已承諾保障年薪多少個月時,一般觀念都是包含了年終獎金,但如果未能照實發給,可能就涉及了背信罪。
依你所遭遇的,僅以法律而言,就像我一開始講的,年終獎金不一定發給(既然是不一定發給,也就沒有必要一定要在過年時發給),而且公司有賺錢也許有年終,但如果沒有賺錢呢?
站在人情義理,雇主是不能這麼做的,不過單純以你的例子來說,年終獎金可以視為獎金,就像中秋節禮金,就算你在中秋節前兩天離職,雇主是不是有權不給你禮金呢?

2007-08-16 05:12: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沒人回答你~

讓我回答吧~

給你個基本觀念~

勞基法規定~


1:工讀生福利:有勞.健保~和扣6%(公司出)的退休金

還有一日不得超過12小時,一個月不得超過46小時

時薪不能低於95元~7天工作就一定要放一天~就這樣

2:正職基本上和工讀福利一樣~只是說時薪95變月薪17280~

然後有特休~(休假公司也要給錢)



給你一個觀念~大家都覺得"年終"(你的問題)

~伙食和加油經貼這些東西公司一定要給~

但是勞基法並沒規定一定要給~所以就算你在公司工作10年~公司都不給年終~你也沒話可說~

2007-08-16 08:59:45 補充:
如果覺得我回答不錯~記載給我點數喔>////<

2007-08-16 04:59: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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