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的老闆說下個月起星期天的休假不給薪了.星期六只給半薪.這樣合理嗎???吃月的不是本來就連假日都要給薪?這樣等於一整個月少了5千多元..拜託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2007-07-27 10:41: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你的問題我有類似經驗~
首先要確定勞動契約,你爸說下個月開始不給薪,那有沒有勞資雙方同意?
如果同意的話再來看有無違法問題,如果沒同意連看都不用看~
假設經過勞資雙方同意,勞基法規定每7日至少有1日為例假
這是必須要給薪的,所以禮拜天不給薪已經違反勞基法
星期六給半薪,這就有爭議了~
因為勞基法所規定的"必須給薪休假日"只有每7日至少1日(通常是禮拜天),和法定的19個例假日(國定假日)
而為因應雙週84工時而產生的禮拜六休假,勞基法並無規定要給薪
所以又回到一開始,勞資雙方同意即可
只要雙方同意,星期六不給薪也不違法
2007-07-27 11:49: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其實這有點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講明白要不是減少月薪,就是改成日薪制,這算修改勞動契約,而片面修改契約損及員工權益,員工有權拒絕。
2007-07-27 11:48:4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這是違反勞基法的~除非你是PT(工讀)~~~
你可以去告他歐~!!而且就算是PT 他給的薪水有達到基本工資嗎??
你最好去了解看看歐!!
2007-07-27 10:51:4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