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想請教一些勞退新舊制的問題,我目前服務於公家機關,因為是新進人員,所以關於自己承接的業務(幫工友辦勞健加退保、提撥勞退金),我們機關內的勞工一直都是用勞退金舊制,但昨天有一位工友說他要改為勞退新制,那想請問,我是不是要先退他的勞退舊制,再加入新制,那又要如何加入新制呢?有什麼流程?要如何辦理,申請書又要向誰拿?
謝謝你們,因為這個問題一直困擾我,那位工友朋友常常跑來問我,所以也很急,因為他說8 月就要改為新制,我該如何做呢?
2007-07-05 12:04:56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路法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再請問那我要如何退掉他原來的勞退舊制,有什麼手續嗎?
這是我的mail: lauva33@yahoo.com.tw
感激不盡
這樣我是不是就不用親自跑一趟了?
2007-07-06 04:06:42 · update #1
非常謝謝您!!
我收到了~~
您真是大好人 ^^
2007-07-11 09:56:50 · update #2
想再請教一下我們單位在台中,而填寫完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後,是要寄到台北勞工保險局(100-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四號嗎?
再次謝謝您
2007-07-11 10:18:41 · update #3
感恩~~
2007-07-13 10:06:16 · update #4
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從2005年07月01日起實施,為了讓2005年06月30日前受僱於原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的勞工有選擇舊制退休金、新制退休金的機會,而有五年(2005年07月01日起至2010年06月30日止)的選擇期間。
2005年07月01日起受僱於適用勞動基準法(舊制)的勞工,只能適用新制退休金。
貴單位工友原選擇舊制退休金,現在要變更為新制退休金,只要該工友親自填寫「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壹式貳份並親字簽名後,由貴單位蓋大、小章、經辦人章、投保單位名稱、投保單位代號、電話、地址,壹式影印存檔後郵寄勞工保險局(100-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四號;郵寄後下一個月生效,即07月31日前由郵寄到勞保局(郵戳為憑),08月01日生效;依此類推適用。另壹式由該工友保留。
至於「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可向勞保局各地辦事處索取、或如您方便留下mail 再以附加檔案mail給您。
2007-07-06 12:04:05 補充:
勞動基準法從1984年08月01日起實施、所有公務機構之技工、工友、駕駛、清潔隊員從1998年07月0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
貴單位工友從到職日起算,其退休金的計算依勞動基準法第八十四條之二規定【向服務單位申請】。選擇勞工退休金條例(新制),依該條例規定【向勞保局申請】。
您只要將「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郵寄到勞保局,勞保局已確實收到「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貴單位工友舊制年資到當月底止;不需要其他手續。
本人mail以附加檔案「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到您的mail,請參考。
2007-07-11 22:33:03 補充:
郵寄「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前,記得影印留存;郵寄後請記得將掛號執據一併保留。
勞工退休金制度選擇暨提繳申報表,郵寄到勞工保險局(100-13 台北市羅斯福路一段四號)或親自送到勞保局中區管理處或親自送到勞保局各縣市辦事處皆可;依您的便利性為主。至於勞保局中區管理處或各縣市辦事處地址,請自行到勞保局網頁查詢。
2007-07-05 15:47:0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