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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
我目前的工作再我一錄取當時就被主管要求簽約
但是我在試用期滿前覺得這份工作並不是和我
那我當時簽的工作合約有效嗎?
或是我有辦法在試用期滿前離職嗎?
謝謝

2007-06-21 21:08:5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伊森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首先在法律上並沒有試用期的規範,試用期是雙方約定
當然工作一開始,就表示勞僱契約已經成形,與試用期無關
所以你當時簽的合約有效
你可以隨時離職,但之前要先看一下合約內容,是否有離職相關約定,若沒有,仍要依照勞基法給足雇主預告期。
若有,需依照合約進行,但合約內容明顯對勞工有失公平,就需由勞工局介入

2007-06-22 01:44: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勞資過招 Q&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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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勞方得權益.提醒雇主的義務.團結勞工的力量

2007-06-22 13:05:1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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