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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公司服務半年,最近要離職,已先口頭跟主管說明離職原因,但是公司要我ㄧ個月之前提出離職,如果沒有在一個月之前提出離職,那我這個月的薪水將會被扣...勞基法有這樣規定嗎?

如真的被扣薪水了,我該去那裡申訴?

2007-06-15 14:27:18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我在公司服務半年,最近要離職,已先口頭跟主管說明離職原因,但是公司要我ㄧ個月之前提出離職,如果沒有在一個月之前提出離職,那我這個月的薪水將會被扣...勞基法有這樣規定嗎?如真的被扣薪水了,我該去那裡申訴?
依勞基法自請離職預告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依你的年資須10天前提出離職,這是勞基法對員工的離職預告天數所做的規定,公司內部訂定的規定對於勞工這方權益來說,不可比勞基法嚴格,必須優於勞基法,所以不論 公司有明文規定為離職多久前需提出,可短於、卻不可長於勞基法規定,所以公司要你在一個月之前提出離職顯然已經違反了勞基法規定。
勞動基準法第22條規定:工資應全額給予勞工
勞動基準法第26條規定: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是賠償費用。
你工作幾天公司就要給你幾天的工資,公司不能因為你的離職而扣你工資,如公司真的扣你工資你可以至當地縣市政府勞工局去做申訴。

2007-06-15 21:37:0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那要看你當初進公司時有沒簽署同意這項規定..
如果有的話...你就要按他們公司的規定走
如果沒有的話...公司是沒有權利扣你薪水的
你可向勞委會去跟它申訴即可

2007-06-15 14:31:5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阿源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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