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公司新的公告出來,上班滿一年者,特休假為五天,每滿一年加一天,計算方式由每年一月,我問過公司,她說統一計算由一月份,我是95年5月1日到職,那我是否到明年一月才有這五天的特休假,(那我不是到公司ㄧ年半才能休這特休?)
2007-06-09 10:51:08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娟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第三十八條(特別休假)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一、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
你的公司違反勞基法.
2007-06-09 11:07:5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kelly 2 · 0⤊ 0⤋
那我ㄉ公司也違法ㄟ...
公司說我滿一年只有2.5天ㄉ假
2007-06-09 15:30:2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雅芳 5 · 0⤊ 0⤋
妳們公司已違反勞基法, 勞基法第 38條 >>
勞工在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每年應依左列規定
給予特別休假:
一 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七日。
二 三年以上五年未滿者十日。
三 五年以上十年未滿者十四日。
四 十年以上者,每一年加給一日,加至三十日為止。**滿一年應該是七天,三年是十天,......。 公司的規定如優於勞基法,可用公司規定行之,如劣於勞基法 ,應以勞基法為準。。。妳們的休假被坑了。
2007-06-09 11:12: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