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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中壢地區的電子廠上班,到目前已上班一年多了(2006年3月到職),而最近公司要求全部員工6月底前要繳交體檢報告(有限定醫院),滿三年以上的員工費用公司負擔,其餘未滿三年的要自費,若是未繳交體檢報告的,要罰款員工個人3000元,請問這樣合理嗎?我可以不交嗎(因為要用自己的假又要自費)?感謝各位的答覆喔!!

2007-06-06 18:04:0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Steven Chao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法律並沒有要求公司必須提供員工體檢福利的義務,所以這不是「法定福利」而是「公司福利」。
不過公司的罰款部份又有違法的可能,但考量到公司性質,與大多數人的健康安全,公司有權得知員工的健康狀況,倘若公司真的罰錢,你又去告他,也不一定勝訴。(萬一你有肺結核呢?)
所以結論是去做體檢吧,為了你也為了公司

2007-06-06 18:19: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不行的喔!還是去檢查八 對你有好無害的
我相信配合公司的制度對你來說會是最好的

2007-06-06 18:10:1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2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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