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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請問房屋仲介的斡旋金契約書,需要簽本票嗎?還有與房屋仲介者合作須注意什麼細項呢?

2007-05-22 08:57:5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alice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因為我是第一次買房子 ,因為需要貸款所以請房屋仲介幫我估價可帶多少錢,就請我簽斡旋金契約書並且簽一張本票,這樣是對ㄉ嗎?
因為他說這是訂金

2007-05-22 13:03:13 · update #1

談價錢也需要簽本票嗎

2007-05-22 13:04:20 · update #2

4 個解答

所謂簽本票是因為你現金不夠才這樣 房仲業跟你說是訂金是沒有錯的因為付斡旋 是比如這房子550萬 你打算用500萬馬下 可是價差50萬 所以你必須 路如先付10萬斡旋 付斡旋用意是說假設斡旋成功 屋主願意500萬賣給你 你後悔了 哪10萬就沒收了 若是屋主已經答應500萬賣你他後悔了 哪10萬必須還給你還必須賠10萬元給你

2007-05-22 13:16: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等風的旗 4 · 0 0

現在沒有人在簽本票了
我十三年前在做還會請買方寫本票
現在沒有了啦!!
又不是欠人錢才被壓著寫本票
客人至上
現在買房子
可以寫內政部版本要約
也可以寫付斡旋金契約書
但是不論是那一種
我還是建議你先想清楚
是否要買
不要只是想說寫寫內政部版要約不付錢
然後讓仲介疲於奔命的幫你談價
價錢談下來又說不買
那如果換成你是仲介你也會不舒服吧!!
其實注意的東西很簡單
只要產權看清楚
不要有查封 漏水 事故屋等事宜
其他我覺得都是可以用協調的方式
現在房仲制度已經很完善
還要看你遇到的業務是否專業知識充足
你沒想到的已經先幫你想好了
這樣對你才有保障喔!!

2007-05-22 12:08:3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銅鑼燒扛面紙 7 · 0 0

1.要約書是指你和屋主想賣的價錢有差距時所簽立的文件~你可以選擇要約書或是斡旋書~差別在於要約書不需要先付一筆錢而斡旋書要~就內政部的規定~要約書如果違約要賠償承購總價的3%~而如果是下斡旋~那麼看你下多少斡旋金就會被屋主沒收~反之~如果是屋主違約就必需加倍賠償給你~
2.在以前並沒有要約或是斡旋書的部份~後來內政部會有這樣的規定~是因為很多買方都口說無憑~結果仲介和賣方努力了很久~賣方決定要賣了~結果買方卻說不買了~或是賣方決定以買方的價格售出~事後又決定不賣了~這樣對買賣雙方而言都沒有保證~所以才有要約書和斡旋的契約書出現
3.就我所知~目前的仲介公司都不會接受客人口頭出價議價~但還是有~不過如果你真的有意想買~下斡旋對你而言並沒有什麼損失~反而可以保障你的權利
4.http://tw.myblog.yahoo.com/sunna1225tw 有關買賣房子要注意的事情~裡面都有相關的資訊~你可以參考看看

2007-05-22 11:01: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3 · 0 0

通常會有兩份契約書一種是需要價金如現金,支票或者本票一種是不需價金,但其法律效益是一樣的對於房屋仲介人員是沒有差別
至於住一細項找大品牌會比較保障再者契約書條款要先了解切忌只有白紙黑字才算數

2007-05-22 09:16:2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johnson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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