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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之前在7-11上班~ 前陣子剛辭掉~
今天拿薪資時~店長拿了一張未繳健保費的單子~

當下沒想太多~ 回家慢慢看之下~
沒繳五個多月的錢~3020元~

重點是~ 店長每個月都有扣我的薪資~
除了第一個月~其它時間都有扣~
白白冤枉錢~
請問我該怎麼辦~
怎麼舉發他~
我不想白白浪費一筆錢阿 >"<

2007-04-06 18:00:1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mm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4 個解答

首先你的薪資單有保存嗎?
內有記載發放及扣繳明細內容嗎?

通常便利商店如有幫員工投保勞健保...應是最低額
也就是15650這個級數...
按照分攤比例...你應該自行負擔...勞保大約210元左右
健保大約220元左右
所以兩項加起來約450元.....450元*5個月=2250元
由此看你的投保額可能較高...所以才會出現3020元

如果你要維繫你的權益...你可以投訴當地勞工局...
你的前老闆會被科以罰鍰...

另一種作法...跟你店長協調請他補繳...否則就去投訴了...

2007-04-11 05:39:4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大智若魚 7 · 0 0

我已經去申訴了~ 我很肯定~
這是我工作期間的健保費~
調出資料來看~
老板有幫我繳~勞保費~確沒有幫我繳健保費~

不是一般都是要幫忙保的嗎~ 店員也是要自付一點~

店長還說~前三個月是試用期~不保健保費= =??

害我還被唬的一愣一愣的~

請問~ 這樣子店長可以被罰到嗎~

大概有六個月~~店長沒幫我繳健保費了~~~~~

謝謝\

2007-04-13 18:51:5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m 1 · 0 0

我做勞健保業務有一陣子了,從來都沒有看過15650這個級距,可以說明一下這個級距是那來的嗎?
勞保級距最低從11100開始然後是12300、13500、15840、16500
健保則是15840、16500
要繳交的費用數字也不對,不要這樣誤導人家


還有,有時候未繳健保費的單子不見得是在7-11工作期間的費用,說不定是之前的

2007-04-13 06:27: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泡泡式生活 3 · 0 0

關於舉證項目~就是你在那邊工作期間的薪資單上面所扣的勞健保費用~向店長索回他所扣的健保費用~而非向健保局索討~但其他所缺的費用還是要你自己出~這是息事寧人的作法~如果店長不願意退回~持薪資單向健保局檢舉

雇主未幫員工投保健保~舉發方面可向健保局投訴~

依照健保法第69條規定投保單位未依第十六條規定,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眷屬辦理投保手續者~除追繳保險費外,並按應繳納之保險費,處以二倍之罰鍰
投保單位未依第三十條規定,負擔所屬被保險人及其眷屬之保險費,而由被保險人自行負擔者,投保單位除應退還該保險費予被保險人外,並按應負擔之保費,處以二倍之罰鍰。

2007-04-11 21:26:02 補充:
下面那位真的算的很好~我也認同你的專業能力~可惜版主是針對健保費~不是勞保費~一般人繳交的健保費是604元~五個月未繳的確是3020元

2007-04-13 11:02:23 補充:
對唷~我倒忘記也有可能是之前沒交的~

2007-04-13 23:28:56 補充:
只要在工作期間薪資單有扣你的錢且僱主未幫你加保~其他的事情健保局會處理~等候通知~

2007-04-10 23:21: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444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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