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在人力公司工作(工作地點:XX貨運)
例如這禮拜一早上很早起來(有事情)
到晚上12點半開始工作(早上到晚上都沒睡)
跟作到早上六點半
後來早上七點跟車 跟到下午兩點半 回到家三點
馬上睡覺 結果睡過頭
沒上到大夜班 結果隔天早上去準備跟車
被班長罵 說違約 又被記曠職 扣500$
這樣合理嗎?
小夜一小時105 大夜125 跟車算大夜的錢也是125
我作那麼辛苦 又被扣錢 真的很悲哀..唉..
不知道這樣的公司到底合不合理呢?
在下是台中的某位年輕人
2007-03-28 17:08:10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Juru 3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在著樣下去你就會成為無名英雄了對著個社會貢獻太大了先跟你致上最高的敬意 佩服佩服
照裡來說一天基本上班時數不超過8小時一個月不超過180小時
其餘算加班
如果一天12小時基本上也不超過180小時
但是8小時當中也應當有1-2小時為休息時間
但是你已經做了12小時但是我不知道你們上班是什麼時間制的
基本上常日班8小時早中晚班8小時
12小時制2休2
有的是3休1或4休2是超過180小時
簡單的來說已不合理了
但是你睡過頭又沒上大夜班被扣500記曠職是沒辦法辯論的
建議還是換個工作吧別作派遣的工作了派遣的工作往往把台灣勞工當成萬能廉價勞工(台勞)還不如因為派遣的較沒什麼福利
因為有些公司的員工舉辦員工旅遊但派遣在家閒遊
有些公司的員工拿年終獎金但是派遣員工領年中眼淚
很滑不來
但是如果真的找不到工作派遣是唯一的路因為派遣不怕你不會做
只怕你不作只要你有手有腦的都會用但是有些科技公司就是為了
省錢就免強用一些3教9流了也沒限制
加油吧
希望成為無名雄時會在忠烈祠
2007-03-28 17:40:5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安安住哪?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