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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第八條
勞工因雇主歇業積欠工資,已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請求墊償工資時,應檢附當地主管機關開具已註銷、撤銷或廢止工廠、商業或營利事業登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倒閉、解散經認定符合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事業單位之分支機構發生註銷、撤銷或廢止工廠登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經當地主管機關認定符合歇業事實者,亦得請求墊償積欠工資。

這家公司是在台北縣政府申請營業登記的,現在老闆不見了,公司也收得一乾二淨,營業登記現況為"核准設立 "!

請問一下我可以去申請公司確已終止營業及倒閉的事實認定嗎?
如果可以,我應該是去台北縣政府建設課去申請嗎?還是要再去跑什麼民事訴訟......等等的程序呢?

2007-03-27 21:37:2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我們員工三人之前己經和資方做成勞資調解委會的調解書,資方答應要分三期付款,但是第一期還沒付,就不見人影了!
我們三人拿調解書在申請強制執行裁定中,我的想法是,資方也沒有任何財產可做強制執行,所以拿到債權憑證後,打算再去申請工資墊償基金給付的,只是"公司的歇業事實之證明文件",去那弄,我一頭霧水.....

2007-03-28 20:34:20 · update #1

3 個解答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的墊償範圍為事業單位發生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前六個個月內,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的工資。而六個月之計算,係自雇主歇業、清算或宣破產當日起往前推算之。例:某事業單位自九十年九月十日歇業,則勞工可申請墊償期間應為九十年三月十日至九十年九月九日止所積欠的工資。
依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八十六年五月二十日台86勞動二字第○二○九五一號函本會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管理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獲致決議:「依民事訴訟法合法送達但雇主未於法定期間內表示異議之支付命令,具有與法院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時,勞工得以其作為工資債權證明,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你說你們員工三人之前己經和資方做成勞資調解委會的調解書,因資方沒有履行已在申請強制執行裁定中,則如果你們如果拿到債權憑證後,可以以此當為工資債權證明,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因為雇主已不見人影,所以你們應到台北縣政府勞工局申請認定公司歇業,勞工局會通知雇主來調解,雇主如不到,勞工局會依事實來認定公司是否有歇業事實,認定歇業事實後會發公文給你們。
另外,公司如未有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則勞資不可以申請積欠工資墊償。雇主若欠繳部份月數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但在勞工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前已補繳所欠繳的基金者,亦可獲得全額墊償。
申請工資墊償需附下列文件:
一、事業單位所在地的勞工行政主管機關就下列事項所開具之證明文件:
1.已註銷或撤銷工廠、商業或營利事業登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或解散。
2.事業單位之分支機構發生註銷、撤銷或廢止工廠登記,或確已終止生產、營業符合歇業事實者。
二、積欠工資墊償申請書一式2份。
三、積欠工資墊償名冊一式2份。
四、積欠工資墊償收據每位申請人1張。
五、積欠工資墊償勞工代表委託書及附冊1份。
以上表格可在右列網址下載, http://www.bli.gov.tw/sub.asp?a=0005559
以上書表及證明文件備齊後,即連同積欠工資期間的「出勤記錄」、「薪資帳冊」、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送勞工保險局申請之。


2007-04-02 06:45:45 補充:
打電話或者親自至勞保局查詢就可知道公司有無提繳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2007-03-31 16:33:2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專家 7 · 0 0

歇業..積欠薪資...認定....公司的東西..
既然你已經知道法有規定了.只是不知道如何爭取.那就問勞工局.親自到現場問.這較清楚.
是有辦法拿得到..大致是
由勞工局派人到公司認定之後回報.勞工局會給證明.你再上法院提告.等判決書下來.你就可以向勞保局申請了.
這是程序的問題.你也不要怪法律.
公司就算有東西.也不是你的.也不是你能拿的.這樣你就違法侵佔他人財務了.

2007-03-28 03:09: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您好:

1.您所提的法條必須這家公司符合勞退新制的合法營運公司適用

2.如為您所提到為惡性倒閉~~已向雇主請求而未獲清償,請求墊償工資~~不可能成立

3.應檢附當地主管機關開具已註銷、撤銷或廢止工廠、商業或營利事業登記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提繳及墊償管理辦法~~無證明文件

4.如果老闆真的跑路~~~去申請公司確已終止營業及倒閉的事實認定是必須要有相關的公司文件及印章的,這部分您不能代辦~

5.現在老闆不見了,公司也收得一乾二淨,不可能請領到錢的

6.您現在去申請公司確已終止營業及倒閉的事實認定也很難成立



建議您
到台北縣政府建設課或是商業課或是法務部門尋求協助看看


希望對您有幫助

^^

2007-03-28 01:37: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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