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我目前懷孕三個多月…已在這間公司待了五個月。公司的意思是要我等肚子大一點之後留職停薪,休息四到五個月~~只願意給我一個月的薪水~~若是我不願意的話,就要資遺我叫我自己去申請失業補助金~~因為我的工作是櫃檯人員,老闆說什麼「櫃檯人員挺著一個大肚子能看嗎?」希望我能自動辭職或是留職停薪…我不願意讓我們公司這樣為所欲為`請問我該怎麼申訴~~如果告上勞工局的話是不是要很長的時間才能調解~~請問我該怎麼做~因為我們老闆好像不怕被告,我看他常常收到法院訴訟單…

2007-03-27 09:30:5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想想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4 個解答

1.產假及工資

依勞基法第五十條規定,女工分娩前後,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八星期,妊娠三個月以上流產者,應停止工作,給予產假四星期。前項女工受僱工作在六個月以上者,停止工作期間工資照給,未滿六個月者減半發給。工廠法第三十七條亦有同樣規定。違反者,依勞基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處三萬元以下罰金;依工廠法第六十九條規定,處其負責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之罰金。

2.妊娠期間得請求改調較輕易工作

依勞基法第五十一條規定,女工在妊娠期間,如有較為輕易之工作,得申請改調,僱主不得拒絕,並不得減少其工資。違反者,依同法第八十七條規定,處三萬元以下罰金。

2007-03-27 13:37:37 補充:
為了肚子的孩子
希望你不要太操勞
可以 就暫時辭去工作吧..

2007-03-27 09:36: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四 3 · 0 0

基本這種老板 你也別未它賣命了 用錄音搜集一些對你有利的證據 在找一週刊 或直接去告也可以 如果這種事發生在美國 可以告到它破產 爭取妳的權利 也不要在讓下一個受害者出現

2007-04-06 13:37:0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長江一號 5 · 0 0

可惡的壞老闆

既然他的態度那麼不好其實你可以選擇離職,
因為你怎知留職停薪回來後是不是真的還有你的位置,
不過你離職前最好給他簽一份非自願離職
非自願離職好像還可以去勞工局申請補助
如果你真的不甘心其實真的可以告他
可是為了你的寶寶著想~
不要為了那種人生氣
氣壞身體雖的是你的寶寶跟你
所以不太建議你去告他
(雖然如果是我我一定告到底)


祝你跟寶寶健康啦!

2007-03-27 10:06:2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Ting 3 · 0 0

先打電話到勞工局詢問
看看怎樣處理最快速
又有錢拿




PS 姑息壞人 就是傷害好人
告死**吧

2007-03-27 09:49:4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hsu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