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醫院的附設護理之家,跟醫院是同一個統一編號,不是同一個事業單位嗎?為何需另外成立一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呢?
2007-03-21 08:39:1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同一個統一編號,應屬是同一個事業單位,因為一般政府管制的機制就是統一編號,主要稅才繳得到…
所年底時,兩個單位開出的扣繳憑單應是相同單位開出。
所以我認為不需另外成立一個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
2007-03-25 15:43:15 補充:
勞工退休準備金監督委員會是要報當地政府機關的,如台北縣政府。
2007-03-25 11:41: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