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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依加一家三口申請緊公屋,第一次分倒上水清河川,,,不過太窄,,所以我無要到,,,之后分倒天恩,但個廁所太細,又吾可以改,,,距話e個理由可以推,,,就吾當系第二次,,,,我就寫左封信話想要朗屏或水邊圍,,,話方便照顧父母親,,跟住距就分左朗屏,,,但D樓好舊,,,,又驚漏水等問題,,,所以又不想要,,,依加好想要天水圍D樓,,,,但吾知距會吾會比,,,仲有最後一次機會炸,我可以點做啊?之前果封信距會吾記得嗎?又話者點說服距比天水圍我啊?

2007-03-20 09:10:3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1 個解答

我可以點做啊?
等。
之前果封信距會吾記得嗎?
不會。
又話者點說服距比天水圍我啊?
除非你有你父母的醫生証明,証明他們需要受家人的照顧,這樣才有更大的說服力,但同時你亦要說服房屋署的同事,為何你不與父母同住。

2007-03-20 09:29:3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terrancekhho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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