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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想請問農地建農舍目前規定是必須要2.5分以上,土地是在89年後取得的,但土地標示部的登記日期是64年了,目前的土地現況是被道路佔用了一部份,但此土地尚未重測,目前土地登記謄本標示的面積有3分。假設如果在重測後,或申請鑑界後因 為道路的佔用而導致實際面積小於2.5分而不足規定面積,這樣還保有原先可起造農舍的權利嗎?道路是政府的道路。
農舍起造規定需離計畫道路15公尺以上,請問何謂計畫道路?現有的道路算不算呢?也需距離15公尺以上嗎?
煩請為敝人解惑,有勞了!謝謝!

2007-03-16 21:41:34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鐵人 2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農舍需離計畫道路15公尺以上,請問這應該是指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用地吧,非都市計畫區內的農用地有此種規定嗎?需離道路幾公尺呢?

2007-03-16 23:45:47 · update #1

3 個解答

一、申請農舍的面積主要的依據就是土地登記謄本上面的標示面積,如果謄本上面的面積有明確的標示超過兩分半了話,那麼不會因為鑑界的結果而影響到你是否可以申請農舍,但會影響到你申請農舍大小的面積,道路如果佔用到農地,佔用的部分必須算入退縮地面積,基地面積需扣掉退縮地面積後的1/10才是可以申請的建築面積。
可是也不一定啦,桃園縣政府的承辦又不要求退縮地的計算,他們認為農舍的法規並沒有明確的規定退縮地,只要有路進出基地並沒有像一般住宅類有規定基地連街道路的寬度,有規定最小的道路寬度時就會有退縮地計算的出現。不過一般都還是要計算的。
還有一種就是所謂你的土地被政府徵收作為道路而原本有兩分半的土地減少不足兩分半的情形,這點解釋令中有提到,還是可以申請農舍的。
二、每個鄉鎮都會有一區都市計畫區(就是鄉鎮公所會規劃一區特別的繁榮),裡面會有住宅區啦、商業區啦公園用地等等,可以申請農舍的就是都市計畫區內的農業區,要發展一個都市的繁榮,交通是很重要的,所以都市計畫道路就會特別的寬,一般道路最小寬度是6米,都市計畫道路最小寬度一般是8米,依不同鄉鎮規劃不同有不同寬度的計畫道路,然而計畫道路就會牽扯到退縮地的計算了。
至於要退15米以上,我還沒有聽過,這要看那個鄉鎮的都市計畫中是否有特別的規定才知道,應該不會有這種規定的,只聽過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旁要退縮8米以上才可以開始建築。
一般還有都市計畫道路要依其寬度退縮4米或3.5米(這部分做人行步道)的規定。

2007-03-19 05:19:3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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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7 12:30:3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假設現有道路為六米寬之道路,但是政府已規劃此道路未來要拓寬為十米,則計畫道路則為十米寬,ㄝ就是說,您興建合法農舍時,需從"計畫道路"旁開始算起,距離15米以上.
有關都市計畫藍圖可向各地鄉鎮市公所申請調閱,以免施工之後才發現既有道路要拓寬,白白浪費時間及物力.

2007-03-16 22:43: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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