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外勞到8月就滿三年了,因種種因素不想再聘僱她.
而她跟家裡每個人說的條件都不一樣,跟大嫂說要她繼續做可以,
但是她不要輪流住.因為我們有兩兄弟,一人住一個月.跟小姑則說
她滿三年就不做了.而我則是沒跟她討論過這個問題.目前雇主是我先生的名子,如果他想要繼續做,則必須同一個雇主才可以.
現在我想了解的是,我們有義務告知她不再聘僱她了嗎?
有些外勞是不是因為不能繼續留下來而逃跑呢?
2007-03-07 05:19:57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阿里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您好:
依「就業服務法」第52條規定, 外勞在台灣的工作期限最長只有3年, 您聘僱已有三年的時間了, 無法再為其辦理「展延」, 根本無需再為續聘的問題傷腦筋。
您這名外勞已經「成精」了, 看來這名外勞心中早已有了打算, 現在就要密切注意外勞最近的行為、通聯紀錄及往來信件了, 並注意家裡財務的收藏。
8月離現在還有5個月的時間, 就不要太早告知, 最好透過仲介告知, 您必須要與仲介套好招, 他們比較有這方面的處理經驗。也不要和其他親友告知這個決定, 免得消息走漏, 讓她找機會逃跑。
我的一位親戚就是三年約滿, 該名外勞知道無法再繼續留任了, 在要回國前一星期計劃要逃跑, 被親戚發現及時攔阻才沒有成功, 並且在最後幾天密切監視其行動, 在離開台灣的那一天是與仲介是用「架著」到機場(當天還反抗企圖逃跑), 直到飛機起飛為止才敢放心(祈禱您不會遇到這樣的情況)。
2007-03-07 12:1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胖胖姨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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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05 06:29: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現在來台工作ㄉ女傭都非常ㄉ聰明.剛到雇主家都會先裝聽不懂.不會做家事.....但是時機成熟後就會逃跑.所以建議您平常就要多注意女傭ㄉ狀況.ㄧ有問題可請仲介公司馬上來請女傭寫警告書.3次警告將無條件回國.屆時您可再重新引進.如有任何疑問可與我聯絡 電話 0925027586 張小姐
2007-03-26 11:14:3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寶貝 1 · 0⤊ 0⤋
建議您先跟女傭談一談,了解確定女傭是否有意願再續聘來台,若無意願則皆大歡喜,期滿時直接讓她返國就好了。
若有意願想再來台工作,而您考量不再續聘,也建議您最好向仲介提及此事,安排個圈套騙女傭說會再續聘她,而實際上並沒續聘,以免女傭知道後會想逃跑。
2007-03-07 05:34:1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狐狸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