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Deutsch Français Italiano Español Português 繁體中文 Bahasa Indonesia Tiếng Việt ภาษาไทย
所有分類

小弟是一間私人電腦公司的維修組長,之前因損毀公司財物而遭公司依勞基法撤職,惟任職期間曾向公司借錢,原只是簽訂一般的借據,
但事隔四個月,公司又出了一份借款規定要我簽名,其中有一條規定是說離職後不得為競業,內容並未言明不得為競業的地點.期間.種類,當時因款項已借只好簽下,但電腦維修是小弟維一的專業,又前任老闆又聲明,這輩子別想在本縣市做電腦維修,要做就去外縣市,否則一定告我,小弟是家中的經濟支柱,家人需要我照顧,現在都不敢找同業的工作,深怕會被告,這問題困擾小弟已久,夜不成眠,盼能有專業人士為小弟解答,感激不盡~!

損毀的財物及借款都已清還.

2007-03-03 15:03:52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 2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4 個解答

政院勞工委員會民國89年08月21日(89)台勞資二字第0036255號:勞資雙方於勞動契約中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現行法令並未禁止,惟依民法第二百四十七條之一的規定,契約條款內容之約定,其情形如顯失公平者,該部份無效;另法院就競業禁止條款是否有效之爭議所作出之判決,可歸納出下列衡量原則,1 企業或雇主須有依競業禁止特約之保護利益存在。 2 勞工在原雇主之事業應有一定之職務或地位。3 對勞工就業之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應有合理之範疇。4 應有補償勞工因競業禁止損失之措施。5 離職勞工之競業行為,是否具有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之事實。
你說公司出了一份借款規定要你簽名,其中有一條規定是說離職後不得為競業,內容並未言明不得為競業的地點、期間、種類,現在都不敢找同業的工作,深怕會被告,這問題困擾小弟已久,夜不成眠,盼能有專業人士為小弟解答。
依勞委會民國89年08月21日(89)台勞資二字第0036255號觀之,勞資雙方在勞動契約中約定競業禁止條款現行法令並未禁止,惟依民法第247條之1的規定,契約條款內容之約定,其情形如顯失公平者,該部份無效。你說在借款規定上公司規定離職後不得為競業,借款規定應該是規範有關借款的條件,怎麼會有離職後不得為競業的規定呢?這一部份就有問題;另外,公司只規定你離職後不得為競業,對於你就業之對象、期間、區域或職業活動範圍,都沒說明,也沒有補償你因競業禁止損失之措施等等,所以公司與你在「借款規定」所訂定的離職後不得為競業是無效的,此規定嚇唬你的成份居多,你還是可以去找電腦維修的相關工作,老闆如果來電威脅不得在本縣市做電腦維修工作,你可錄音並告他恐嚇罪。

2007-03-04 04:56: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專家 7 · 0 0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4-10-12 00:12: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1 · 0 0

您好:

若您簽署的是「借據」, 公司不可以將「借據」效力「無限擴大」, 「借據」只是公司主張「債權」的證據, 您只有還款的義務。這條競業條款自始無效, 無需遵從;若公司要求您履行條款要求, 亦屬妨害自由。

競業條款那是一份專門的「工作契約」, 前公司怎會與「借據」同一而論, 又不是「抵押品或擔保品」。

***若已將還清借款及賠償毀損的錢給了公司, 別忘了拿回借據及請公司開立清償證明, 清償證明記得加蓋公司的印鑑以茲證明。***

2007-03-03 16:12: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胖胖姨 7 · 0 0

我的看法如下 您不妨參考
首先 這樣的禁業禁止條款 我認為可能有一點問題 因為所謂的敬業禁止條款 是屬於僱傭契約的從契約 也就是說 這樣的契約 之所以會發生效力 是因為主契約 的關係 所以這樣的契約 通常都是在簽訂主契約的時候 也就是你再進公司的時候 就應該已經要簽訂的 可是案例事實很奇怪 你是在跟公司借貸之後 公司要你簽訂的 這顯然與常理有違 你跟公司借貸 跟敬業禁止條款的簽訂 似乎無任何因果關係 所以你或許可以抗辯 這樣所簽訂的契約 是因為你即需用錢 跟公司借 而公司係利用你的急迫輕率無經驗 而主張該條款無效
退步言之 如果這樣的抗辯 在近法庭之後 部被法院所肯定 你或許可以主張 因為該項條款 根本沒有所謂年限 地點的限制 很明顯已經逾越了誠實信用原則(因為一班實務做法 通常都是以3年為限)
所以老班說你*一輩子*都別想從事這方面的工作 可能已經涉及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 所以就算是法院認為老闆所主張的敬業禁止有效 可是你可以以此向法院抗辯 認為這樣的規定 應該裁減到3年以內 方屬妥適

2007-03-03 16:02:35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fedest.com, questions and answ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