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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一下~~在一般壽險公司上班新進人員如果用11100來替員工投保合理嗎?可以跟勞保局申訴嗎?為了我的權益~~請教一下我該如何做?可以幫幫我嗎?

2007-02-26 19:26:46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睿凌 2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5 個解答

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本條例第14條第1項所稱月薪資總額,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三款規定之工資為準;其每月收入不固定者,以最近三個月收入之平均為準;實物給與按政府公布之價格折為現金計算。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22條規定,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之投保金額,依下列各
款定之:
一、受雇者:以其薪資所得為投保金額。
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第42條規定,第一類及第二類被保險人具有勞工保險資格者,其申報之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之投保薪資。
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雇主每月負擔之勞工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
勞保的投保薪資,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與勞退條例第14條規定,都是以工資為投保、計算為標準。而健保的投保薪資,依健保法施行細則第42條規定,投保金額不得低於其勞工保險之投保薪資,所以勞、健保投保薪資在42000元以下是一樣的。
你說你是壽險公司上班新進人員,公司如果用11100來替員工投保合理嗎?目前大部份的壽險公司與壽險從業人員都是採用承攬制度,即公司不需要幫員工投保勞、健保、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而壽險從業人員需自己去職業工會投保勞、健保,以國泰人壽為例,新進人員底薪為2500元,所以公司會剛開始以部份工時11100元來投保勞、健保,此一部份並沒有違法,等到你3個月後如果所領薪水有提高,則公司就必須依勞保條例施行細則第32條規定,依你的實領薪資投保勞、健保、就業保險及提繳勞工退休金。到時如果公司不依規定提高你的投保薪資,則你可向勞、健保局檢舉、申訴。

2007-02-27 04:01:1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專家 7 · 0 0

保11100屬部分工時的專屬權
少數保險公司,為了降低勞保/健保/勞退
對所屬勞工要求9點上班,10點下班.
你可能就是如此.
如果你希望勞保投保薪資可以提高
記的把7月與2月的業績做出來.
因為縱然是部份工時
但其勞保投保薪資(健保叫投保金額)
屬月薪資總額,性質都是及時屬性
如果你月薪資有大於11100,而公司沒有在法定(勞保條例14條)
調整,公司就有事,牽涉到(勞退提繳)

換個角度想,公司為你保11100,雖少但不會有加保問題
少數經紀公司或保險公司,會要求去保職業工會.
但職業工會有其加保險制性,繳錢都有效,出事合法不理賠
勞保已經56歲了,了解知多少?

無名小兵
歡迎您一起來學習/勞保不平之聲
http://tw.club.yahoo.com/clubs/cashunsurance/

2007-03-03 11:37:47 補充:
錯字更正
勞保已經56歲上一行
但職業工會有其加保險(強)制性

2007-03-02 17:30:3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保險小兵 3 · 0 0

現在一般壽險業都是僱佣制的就算你已經考試登入!都在前三個月都還算是試用階段!等你晉升後自然就會提高了!每三個月如果有達到職級標準就會自動提高了!

2007-02-26 20:05:56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現在最低投保薪資因該要15800
如果你覺得很低可以電話諮詢
勞保局電話代表號:(02)2396-1266
別讓你的權益睡著喔

2007-02-26 19:46:3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xuae 3 · 0 0

目前一般工廠或公司用新進勞工是用最低薪資(19200)來投保
如果用臨時工投保每小時不能少於67元
壽險業以業績的標準為薪資(業務員)
所以請妳要問公司妳哪一種身分?(業務員或行政職員)

2007-02-26 19:39:53 · answer #5 · answered by 嘟嘟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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