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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臥虎藏龍的大家:
我和老公傾畢生之積蓄在南部剛標到了一小間2房的大廈法拍屋,
公告寫有’點交’,但是,我詢問大廈管理員他說:”有人長住裡面”,
(他都有繳大廈管理費).且外觀看起來還有冷氣等家俱等,
法院說再過幾天,我會收到權力移轉證明書,
請問:我收到之後該如何辦理點交?
如果,裡面房客死賴不走或索搬家費用,
那,我們該如何做?
且裡面含一個機械式停車位,(有編號)
車位又該如何點交?
因為,事情迫在眉睫,請大家幫幫忙,
感謝不儘!!

2007-02-24 17:54: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u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3 個解答

收到法院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如果您沒有同時收到通知對方15天(或30天)自動搬遷命令副本,請您立即寫點交狀;法院第一道點交文為通知15天搬遷,15天屆期未搬,您要向法院陳報,請法院安排後續點交程序;法院第二道程序,發文通知定期履勘,由法院書記官配合管區警察前來探勘,並協調雙方交屋時間,協調未成,法院最後一道程序,即發文定期強制交屋。
整個法院點交流程約三個多月,有經驗的投標人,除了配合法院公權力進行,還會私下找債務人協商,並預算一筆搬遷費,請對方提早交屋;畢竟時間即是金錢,不管是自住或投資,能早日交屋,省下的利息錢貼補對方也不吃虧,最重要讓對方和諧交屋才是圓滿的事。
只要是在點交範圍,都可要求法院同時點交房子及車位,點交後再有人佔用,即是刑事的侵佔罪。
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ban008_08.jpg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車位被偷賣s.gif

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7-02-26 05:19: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7-03-09 03:52: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可以先找公正第三人去跟原住戶商量,花一點點錢叫住戶趕快搬走,如果住戶還是不搬的話,等你收到權力移轉證明書後,同時向法院申請點交,不過時間會拖的比較久,兩個方法都 可以同時進行。

2007-02-24 18:04:3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日蝕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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