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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上了一間房子但是車位包含在權狀裡(應該是法定車位吧),但我不想要買車位,仲介說可將車位從權狀中分割出去,只買房子。請問這樣產權是否會有問題?如果辦理分割需多久的時間呢?因為這二天打算請仲介向屋主議價了…

2007-02-11 18:43:5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我了解法定停車位因為沒有獨立權狀所以需與房屋一併買賣不可單獨出售,只是我的疑問是如果車位可以辦理分割的話是否就可以與房屋拆開,屋主可將所分割出的車位另外賣給同社區的住戶?抑或是法定車位原本就無法辦理分割?

2007-02-12 05:14:04 · update #1

2 個解答

關於這個問題~~

先讓您了解一下大樓停車位的種類

依建築法規定,合法建築物之停車位可分為法定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及獎勵停車位三種


1.法定停車位依8O年9月內政部之行政命令屬於公共設施的一部份,其產權附屬登記在建物產權中,在辦理產權登記時須以「大公」、全體住戶共同持有方式登記:或登記為「少公」,協議由需停車位之住戶分別持有,由於法定停車位沒有獨立權狀,不得單獨出售,必須連同房屋一併出售


2.增設停車位係建設公司或建商於蓋屋時,依法向主管機關申請增設的停車位,增設停車位可以獨立登記買賣,購買人尚無限於是該樓住戶或非該住戶
3.獎勵停車位係指政府為配合都市發展,實際需要解決日趨嚴重的都市問題,獎勵 建商於建造時依「台灣省建築物增設停車空間鼓勵要點」、「台北市建  築物增設室內公用停車空間鼓勵要點」或「高雄市鼓勵建築物增設停車  空間實施要點」等規定,在政府以增加樓地板面積等為鼓勵條件之情形 下,所設置之停車位。此類停車空間若與法定停車空間在構造上及使用上各具獨立性,並取得「防空避難所在地址證明」,即可登記為主建物單獨移轉,若與法定停車空間在同一層,構造上及使用上無法區隔,就必須以公共設施方式辦理登記。


小結:

如果要可以分割的停車位一定不能是法定停車位

因為法定停車位不能單獨買賣,如果您把車位分割出來,結果又不能單獨買賣,那又有何分割性呢!?

2007-02-14 07:34:07 補充:
我了解法定停車位因為沒有獨立權狀所以需與房屋一併買賣不可單獨出售,只是我的疑問是如果車位可以辦理分割的話是否就可以與房屋拆開,屋主可將所分割出的車位另外賣給同社區的住戶?抑或是法定車位原本就無法辦理分割?

第一點:如果車位可以分割成為有獨立權狀,當然可以獨立買賣
第二點:法定停車位屬於公設,要在全部持分的公設當中,找出持有的停車位公設為多少,有其難度,故無法辦理分割

2007-02-12 03:28:3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其實照你的說法看來
我猜想你看上的那間房子的屋主在那個社區內
應該還有其他的房子
有可能是地主
所以你買了之後如果不要那個車位
他可以把車位分割之後掛進同社區同筆地號上的建物裡面
或是賣給同社區的住戶
這是所謂另立一個建號在共同使用部分裡的車位
如果他是早期還有一批有獨立權狀的車位
這種車位是可以單獨買賣給其他外面的住戶
不像上面那種車位有所限制於一定要賣給同社區的住戶
一般市面上大多是像我第一種所說的公設車位
我建議你可以直接打去問仲介兩個問題
第一 這屋主在這社區是不是有其他的房子 如果回答不是 你可以再問第二個問題
第二 同社區是不是有人要買他的車位 如果回答不是 你可以問第三個問題
第三 這是獨立權狀車位嗎?是不是可以賣給社區以外的住戶?
只要問這三個問題
再跟我上面的回答比對
你就知道答案囉!!

2007-02-14 00:53:40 補充:
對了!!你問到分割時間
跟一般房子過戶一樣
也是要繳增值稅契稅大約廿天左右
不過我建議你
分割完成後
請仲介或代書調閱你樓上樓下同一間住戶的謄本
要那住戶一樣沒車位的
兩者計算之後土地部份坪數要相符合喔!!
不然有的代書散仙的很
土地你缺了一點點
銀行一查發覺就不會讓你貸款喔!!
這點你要注意!!!

2007-02-13 19:45: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銅鑼燒扛面紙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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