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小孩的爸爸從我六各月的時候才表態他不想負起這各責任
而我因為以前的工作並無任何保障而且懷孕後也離職且身上已
所剩無幾現在連產檢還有生活費的費用也都是朋友幫忙我,我大
概知道這種情形好像可以申請一些補助只是還一知半解想請各位
告訴我我這樣可以申請哪些補助,申請條件,去哪申請??
我目前情況懷孕7各半要8月,我沒任何保險(健保除外),24歲,未婚,
設籍台北市10幾年~~
我需要詳細可以申請的資料如生活費補助.生產補助等等.....
謝謝大家的幫忙
2007-01-27 20:29:1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乂乂小茜乂乂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我目前已無工作大概2各月嚕
2007-01-27 20:33:36 · update #1
未婚媽媽申請補助真的是很困難
申請各項補助的必要文件之一
就是同一戶籍的共同生活戶內所有人 不動產及『收入』一定要併在一起算
(政府只管看收入 不看實際有無貸款等支出)
就算妳與小孩兩人單獨一戶(這我試過 沒用!)
但妳的父母若健在 他們(父親、母親)的所得(不動產等) 都還是要與妳這戶的合併計算; 一平均下來 還是不符補助的標準 (可笑罷?)
(社會局的理由是 共同生活戶間 本來彼此就要有相互扶養之義務
就算沒人幫妳養 社會局就是「一廂情願」的認定會有人幫妳養)
試試『特殊境遇婦女的補助』(包括未婚媽媽)
問問社會局的承辦人員 以妳的條件符不符合申請資格
這個補助的額度 是比照該年度 低收入戶每月補助的金額
(應該有幾千元罷) 而且是可以補助三個月
(這個我沒申請過
一來是我以為資格不符 就算申請了也不過就沒去弄
後來得知資格符合時 已超過申請的期限
而且聽與我接洽的人說 這項補助的對象若是未婚媽媽
將來若與孩子生父結婚 所補助的款項都要追回的.什麼跟什麼 都發出去了 還要把錢要回去
那個人老是一直問我為什麼不跟生父結婚
(嘖!好煩!要是會結婚的話 大腹便便的我需要向政府單位求助嗎?
盡問些沒意義的問題 後來乾脆就不申請了)
更好笑的是
我們政府單位似乎是雙重標準
我產後去社會局(事先電話詢問過所需資料及條件)
當資料準備齊全之後 把所有申請所需資料奉上
(去國稅局申請來的財產與所得清單 全戶的戶口名簿 每個人的身分證正本 印章...等)
直接給承辦人員(她又說那都是要轉里幹事申請)
我請她把我所能申請的選項勾一勾
回家等結果(說是一個月內會通知審核結果)
約一週後我就收到市政府寄來的通知:
我申請過『中低收入單親家庭兒童的生活補助』
(給現金 每月一千八 兩個月撥款一次
逢雙月的月底最後一個營業日 自動匯入郵局帳戶)
以及『三歲以下的單親家庭兒童托育補助』
(這部份每月補助三千元托育費 不是給現金 是一張托育證
拿去托兒所給所方 他們每三個月就會向社會局請款一次)
三歲以下兒童健保補助卻沒過
(好好笑!我明明是以同一資格文件同一批申請的 其他項目都有過 只有這項沒過)
就這樣
我拿到每月一千八的補助而已
及三千元的托育證(這還要到私立托兒所才能使用)
再問:可申請中低收入戶嗎?
答案是不行!
中低收入的門檻更高
首要 一家子 要有3分之2以上的人口比例是無工作能力才行
(像我們這種未婚媽媽 就算母子倆獨立一戶 一個媽媽養一個baby
算起來只有2分之1比例無工作能力 光是這點就不符資格了
收入跟財產等就不必再去算了
可能政府認為我們未婚媽媽不夠弱勢罷)
目前我所知的是這樣
不曉得不同戶籍所在的社會局 規定會不會一樣?
還是去問問看好了
能申請的就儘量申請
2007-01-27 20:36:2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宏 7 · 0⤊ 0⤋
dear...
建議你直接打電話去問台北市的區公所.....
因為不知你住哪一區~~ 然後轉接社會課的人....
你問她們有關於單親媽媽...像你這樣的情形...可以申請什麼樣的福利...
或要帶什麼文件...當然她們會有一些表格給你填...你人還是要去...
但是先打電話問...比較好準備....
這種事...問承辦人員比較準....
2007-01-27 20:36:05 · answer #2 · answered by 亞里莎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