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老爸欠人 錢,
房子現在公布在司法院的法拍查詢服務中,
在查詢條件的拍賣程序與結果中被歸類於拍定價格中,
這意思是我家已經被拍走了嗎?
因為網站上標示的拍賣日期為 1/4/2007,
此日期已過10幾天,
也沒有人來和我們接洽,
也沒有公文來。
而且還有標出拍賣底價和拍定價格,
另在備註上還有標: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貳佰零參萬玖仟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肆拾萬捌仟元。
四、編號1土地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全部塗銷抵押權登記。
五、系爭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系爭土地部分不點交。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上之系爭二項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七、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編號2土地係道路用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八、編號1建物佔用未登錄土地部份未計算建物面積,應買人請自行查證。
九、本件訂於民國96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明股
十一、拍賣之建物,均係未保存登記,拍定後,是否得辦理第一次建物登記以及建物有無涉占他人土地,與本院權責無關。
請問,我可以只標4件中的其中一件嗎?
還是一定要四件全標,
如果可以只標一件,
那保證金仍要408,000嗎?
有哪位去拍屋達人可以幫我解釋備註中所記載的,到底為何?
看不太懂。
尤其是第9點,是什麼意思。
另我是債務人的子女,可以參與投標嗎?
看前述的詢問內容中,債務人是不可以參與投標的,
因為很急,所以麻煩法拍屋達人幫我解釋。
謝謝!
2007-01-18 18:24:01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Connie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Q1:請問,我可以只標4件中的其中一件嗎?
還是一定要四件全標,
如果可以只標一件,
那保證金仍要408,000嗎?
Ans1:拍賣公告一、註明「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表示四件合併拍賣,不能單獨只買一件。
Q2:有哪位去拍屋達人可以幫我解釋備註中所記載的,到底為何?
看不太懂。
尤其是第9點,是什麼意思。
九、本件訂於民國96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明股
Ans2:本件拍賣不動產有共有人持分問題,得標後法院會通知其他共有人是否願行使優先承購權;如無共有人願以同一價格購買,法院才會通知得標人來繳尾款,時間約一個月左右,所以得標人仍未來與您們協商交屋,您們也未收到法院公文。
法院拍賣程序為第一次拍賣後,打八折第二次拍賣,再來打八折第三次拍賣,接著原價公告應買三個月;應買期債權人隨時可聲請減價拍賣,第四次拍賣,也就是最後一次的拍賣。
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為第四次拍賣,由明股書記官承辦。
Q3:另我是債務人的子女,可以參與投標嗎?
看前述的詢問內容中,債務人是不可以參與投標的,
因為很急,所以麻煩法拍屋達人幫我解釋。
Ans3:法律規定債務人不能參加投標,而債務保證人投標,債權人不足清償時,會繼續查封保證人得標的房屋,所以也不合投標。
債務人子女只要未擔任債務人保證人,參與投標沒問題。
參考網址:www.104woo.com.tw
2007-01-19 06:15:4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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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2 03:52: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請問,我可以只標4件中的其中一件嗎?
還是一定要四件全標,
如果可以只標一件,
那保證金仍要408,000嗎?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不可以只標一件
尤其是第9點,是什麼意思。
>>是拍賣時間跟底標價.
我是債務人的子女,可以參與投標嗎?
>>債務人的子女>>可以參與投標.
五、系爭土地均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拍定後系爭土地部分不點交。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時,應連同土地上之系爭二項建物一併承買,拍定人不得拒絕。
PS .. 九、本件訂於民國96年1月4日下午3時30分特別變賣.
如標出去了>>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 <快去> 法院買回來..
2007-01-18 19:17:55 · answer #3 · answered by ccc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