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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ㄧ直以來都沒有加班費用,有時候加班都加到深夜

而隔天都還是照正常上班時間上班,感覺都被老闆壓榨

但是又不敢說..............該怎麼爭取自己的加班費用,該怎麼申訴呢!


上班時間是早9晚6,加班時間往往都到了深夜一點

2007-01-18 16:58: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3 個解答

勞基法
第五條(強制勞動之禁止)
雇主不得以強暴、脅迫、拘禁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強制勞工從事勞動。

第二十四條(加班工資之計算標準)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倍發給之。

第三十條(每日、每週之工作時數)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或勞工半數以上同意,得將其週內一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
其分配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仍以四十八小時為度。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第四十二條(不得強制正常班以外工作)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七十四條(勞工之申訴權及保障)
勞工發現事業單位違反本法及其他勞工法令規定,得向雇主、主管機關或檢查機構申訴。
雇主不得因勞工為前項申訴而予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給你行政院勞委會的電話
本會電話服務中心:8590-2567
本會總機 :02-8590-2866
本會傳真 :02-8590-2960
本會地址:10346 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段83號9樓

對於這種惡劣的老闆,就是要去申訴他,拿回自己應得的報酬

建議你去申訴時最好把相關資料帶齊,
比方說你的出勤記錄及薪資單,
越齊全越好,
因為你準備的越齊全,
勞工局可減少去搜證的時間,
就能很快的幫你們出面去公司暸解啦!

2007-01-18 17:01: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5 · 0 0






第 30 條
勞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八小時,每二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八十
四小時。
前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
同意後,得將其二週內二日之正常工作時數,分配於其他工作日。其分配
於其他工作日之時數,每日不得超過二小時。但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
四十八小時。
第一項正常工作時間,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
議同意後,得將八週內之正常工作時數加以分配。但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
得超過八小時,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二項及第三項僅適用於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行業。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
存一年。



第 32 條
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者,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
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
前項雇主延長勞工之工作時間連同正常工作時間,一日不得超過十二小時
。延長之工作時間,一個月不得超過四十六小時。
因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雇主有使勞工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工作之必要
者,得將工作時間延長之。但應於延長開始後二十四小時內通知工會;無
工會組織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延長之工作時間,雇主應於事後補
給勞工以適當之休息。
在坑內工作之勞工,其工作時間不得延長。但以監視為主之工作,或有前
項所定之情形者,不在此限。




第 42 條
勞工因健康或其他正當理由,不能接受正常工作時間以外之工作者,雇主
不得強制其工作。




第 24 條
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左列標準加給之:
一 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 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 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之。
依您的情況應是工廠作業員之類的工作
不管是什麼工作
不管給你多少加班費
勞基法都規定一天工作不得超過12小時
只要你們都有照實打卡
將班卡及薪資單備份
到所在地勞工局具名檢舉並要求勞動檢查
http://www.101lge.idv.tw/search/se2.htm
各地勞工行政主管單位一覽表
請至所在地勞工局(社會局)檢舉
因為此公司已嚴重違反勞基法
政府會介入改善並要求補足過去所有員工的加班費及其他福利
雇主應置備勞工簽到簿或出勤卡,逐日記載勞工出勤情形。此項簿卡應保存一年。
這社會就是這樣
弱勢勞工要自強

2007-01-21 13:28:0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路人甲 7 · 0 0

痾...................你們公司真的很慘咧....老闆太黑心了啦....他實在是太惡列了啦!!!

如果待遇不好.我是見建你還是換間公司會比較好一點.....

不然在這樣下去......累到的還是自己.....

自己努力工作,確得不到自己該有的權利......我覺得這種公司不待也吧!!!換間公司說不定會更好....加油

 

2007-01-18 17:06: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1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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