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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標到法拍屋,卻聽鄰居告之房屋座落的三塊地目,其中有一塊是路地,到都市計劃課查詢結果,真的有一塊是於64年10月早已歸劃為人行步道,附近的人說是預定為兒童育樂中心用的路地,算起來我是第三手,第一手64年蓋屋的人不知何種原因法拍給第二手,再經由第二手略為整理外觀後向銀行貸款,因未繳款再由我第三次法拍得到,屋子是連棟透天厝,第一手是用來做家庭工廠,屋內未隔間,而第二手僅整理外觀及一樓地板後,即向銀行貸款,從未住過,不久即法拍(鄰居說的)請問我該怎麼辦?法拍得標金及尾款及貸款的手續均已辦好了,還可以訴訟嗎?可以請求國賠嗎?或是要認賠呢?若是要將內部裝潢隔間來住,可能會花費上百萬划的來嗎?誰能給我意見好急

2007-01-04 16:52:48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橘子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4 個解答

一般在買法拍屋的時候,法院都會公告該房子的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當然一般民眾可能不會注意到這些細節。
這些東西只能算是你個人的大意疏失,既然已經一切都辦妥了,
就沒有轉圜的餘地了。
針對你所問的問題告知如下:
第一、就是你所提到的路地,如果真的為人行步道,正確來說是【公共設施用地】,一般政府在處理公共設施用地,都是採用徵手的方式,亦即是有用到,才會徵收。也就是真正要蓋公園了,才會去徵收妳那一塊土地,徵收的價值,依各地方政府該年地價評議委員會公告。一般來說:是公告現值加四成,就是公告現值的1.4倍。計算是如下:土地公告現值x土地面積x土地持分x1.4。但如果政府遲遲沒徵收,妳依然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至於如果你的房子有坐落在該土地上,政府再徵收土地時,連同建物一併徵收,(只拆遷補償該筆公共設施用地上之建物)亦會徵對建物拆遷予與補償。
第二、一搬來說:如果室內沒隔間,花費不用上百萬。該房屋雖然都沒住過人,但是內管線應都已配線配管完成,只需重新粉刷、做室內隔間牆,應該即可住人。內部裝潢花費因設計而不同,如果上千萬設計當然不成問題,但如需簡單基本要求,不至於需百萬左右。
總結:妳依然可以繼續使用該土地及建物,直至該地方政府要興建公園,而徵收妳那比公共設施用地為止,且會對該筆土地及地上物做拆遷補償動作。但妳的土地、建物面積相對縮減了。如該地方政府不該公園,你亦即可永久使用。

2007-01-07 11:20:0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4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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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12 20:40:1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你好 你遇到ㄉ問題我處理過 你要先加緊數度處理 他有時效性
因為我也是受害者 希望趕快跟我聯繫[即時通TOMMS23]
我ㄉ方法是合法ㄉ並非......
請求國賠是不可能啦.當然也最好別認賠 現在先別動房子 先處理要緊
最後祝福妳

2007-01-06 17:06: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品味0985099191 7 · 0 0

買法拍屋有很多潛在的風險
但若遇到了也只能自認倒霉
沒了解清楚就下標單
若要訟訴,要告誰??
法院不是營利單位
國家並沒有叫你買
所以只能認賠了

若要知道如何少虧
***的大頭吧
免費告訴丿步

2007-01-05 07:06:1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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