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還是要我12月31日前提出離職單
現在工作又不好找
我有去國民就業輔導中心拿申請失業補助金的單據
回到公司交給人事請她幫我填寫
最初她不幫我填寫 而她要我填寫一般離職證明書
經過2次的爭論之後
公司人事放下身段願意幫我簽下員工非志願離職證明書
可以我不懂薪資部份是要寫全薪27000元
還是(公司說的提報勞保局的)底薪12000元
公司還有條件 還要我簽一般離職證明
那我要簽嗎
內容我要寫什麼才對我自己有利
謝謝
2006-12-28 16:27:36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 5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補充一點
年底所得稅是扣全薪
所以薪資部份是要填寫全薪27000元還是
2006-12-28 17:16:16 · update #1
底薪12000元
2006-12-28 17:17:58 · update #2
lvan
謝謝你的回答
公司已經寫下我的底薪12000元
那我可以拿我的薪資單去國民就業服導中心修改嗎
2006-12-28 17:29:26 · update #3
人事小姐 真的粉健..................
她以我的底薪計算
2006-12-28 17:33:55 · update #4
你好:
請問你是因為什麼原因而非志願離職的ㄋ?
若是因為公司的原因.你一定不能寫離職證明書.一旦寫了!你連遣散費都沒有了!而且失業補助你連半毛錢都拿不到!
至於薪資方面是要依你ㄉ最近6個月的全薪下去計算!
這方面應該是公司要幫你填寫!而不是你要自己填寫!
現在的公司都很聰明!都是耍陰的!所以覺對不要向公司低頭!
該是你的就要盡全力去爭取!
公司有法律顧問是沒錯!但是你還有勞工局ㄚ!不要浪費這個好靠山!不然我們每年繳那麼多的稅金是做啥的ㄚ!
若還是不行就找議員.委員幫忙!他們最喜歡管這種是啦!!!
最後奉勸你一句話!不要寫任何資料!直接到勞工局申訴!看公司是依勞基法的哪一條規定而要你離職的!!!!!!!!!!!!!!!!!!
2006-12-28 17:24:1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小仲 1 · 0⤊ 0⤋
不懂你的意思,一般來講要寫你每個月實領薪資才對,因為資遣費計算基礎不是你的投保薪資,而是你每個月的實領薪資。
另外,你再去問人事,已寫了非自願離職證明書,那為什麼還要寫一般離職證明,如果離職證明只是證明你不在那家公司工作了,那麼就像你要去新公司,新公司會要你提離職證明一樣。
2006-12-30 13:41:10 補充:
收集你的薪資資料,拿著你的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去找主管機關
2006-12-28 17:18: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