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問題很雜亂,希望熟知仲介業者跟法律的人可以幫忙!
目前狀況如下
01.每日不斷的登門拜訪要求售出我們已經居住10多年的公寓
理由:我們家後面有塊眷村用地,已經被建設公司收購將要建立新的大樓,不把我們目前居住的公寓拆掉的話,屆時建設公司只能建設8樓高的建築,如果拆掉我們的就可以蓋11樓以上(我們家拆掉之後是作為交通道路)
02.動輒威脅且多方各各擊破的去找同棟公寓的住戶,且放風聲說~某某戶已經以450萬賣掉了,實際上根本沒有賣出!
而且還說過:這是給你們面子,看的起你們,最好是趕快買
(因為我的家人把那位仲介商的名片丟掉了,所以我只有知道對方是天母忠誠路上的一間服屋仲介)
我想知道的是
01.如果他們來陰的(破壞/恐嚇等等的行徑)
我們該怎麼處理
02.有沒有人可以知道仲介業者的把戲跟防範方法
我們根本想不到多年前買屋子後面有眷村,多年後就要被逼著拆遷,而且對方也不同意我們住回(買回)原本地方的房子,叫我們去住其他地方!
我很擔心到時候他們會使用暴力手段(她們還去影印出產權影本)
或是可以查清對方的底細?
聽說報警直接去督察單位報警就不擔心被吃案是真的嗎??
2006-12-21 13:38:54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1.報警處理是一定要的,再是 每個縣市有房屋仲介總公會,你可以寫份檢舉書或陳情書給他們的理事長或總幹事,因為他們是政府立案的一個類似監督單位,再來就是你也可以寫份陳情書到縣市政府,如果你要鬧大一點的話,就是請你們的住戶一起搜集錄音証據及錄影,可以使用手機或mp3錄音,當然証據愈多愈好,然後把這些証據交給蘋x日報或是自x時報,你也可以一次發,這樣我想警察跟仲介公會還有政府那邊不管也不行了 = =
2.建設公司也不能說他們怎樣,在我言裡我會覺得他們是用錢來壓人,而且他們常用的就是買低賣高,因為他們也會吃百姓的房子,改修後,又以高價賣出,這是很常見的事,只是說房仲人員願不願意告知而已,而目前你們這個問題的話,我是認為如果對你們有人體上的傷害的話,最好去驗傷,電話或者是親自去找你的話,談話過程一定要錄音,因為檢方單位講求的就是証據。而防範的話,除非他們能出示他們的買賣證明及賣方的過戶證明,但是這一項因該也有做假的可能 = =",最好分辯有沒有賣出去的話,就是從你們這層樓是否有人已經好久沒來住了,這才能戳破他們的謊言。
如果還有問題的話 請發問嚕 ^ ^ 希望能幫上你的忙
2006-12-21 15:53:5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3 · 0⤊ 0⤋
那大部分因該都是建商的業務
因該不至於匯出言恐嚇吧 如果有 就報警究好了啊
不可能你們不賣房子 就放火燒你家吧......都肯去當業務辛苦賺錢了...哪還有可能 做這些傷天害理的事
不過建設公司 收地改建 以前常常會有一些 險招唷 再此就不便了 並竟都是 早年才會有的 現在媒體那麼發達 報記者建商都嚇死了 哪還會去 找人暴力威脅你啊
不如就開個高價 賣他們 賺一比 換間大房子 不是比較好嗎...但前提是他們會買啦...^^
2006-12-21 20:25:0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酒精濃度 1 · 0⤊ 0⤋
答案是無法辦法
做土開多年
接觸資產和仲介和建商
發覺這是很多人用的手法
確實建商都會這樣做
有本事開發這種大土地建商
背景實力都超過你想像
就像之前接觸的自辦重劃案
一個案就百億以上資金再跑
何況是一小地主
報警只能就現實或造成事實解決
他沒怎樣頂多來過1.2次也不來了
找地方協調也沒用
地方有錢有勢建商
關係黑白兩道好到超過你想像
的確你有不搬理由
他也有非蓋的不可的因素
與期硬碰硬
倒不如聯合住戶協調
別以為作官都是好人
有錢有勢有利益就是自己人
也別以為找媒體就是王道
有新聞媒體就是自己人
報完又怎樣
頂多全國知道這件事
頂多和他翻了臉
他沒了商譽和信譽
你們住戶結果又如何
聽起來很悲哀
但這世界就是如此
建議與其對抗
倒不如連絡住戶
請地方代表或市議員陳情
請他們代替你們跟他溝通吧
2006-12-21 20:14:59 · answer #3 · answered by ? 7 · 0⤊ 0⤋
您講的應該是建商吧!!
一般房屋仲介會大膽到這種程度
那您可以拿他的名片去他們店頭找店長申訴
把事情原委跟店長說
看處理的態度
但是如果是建商狀況就不一樣囉!!
其實這麼說吧!!你們同棟的住戶要不要考慮大家合起來開會
是不是裡面還是有人同意蓋但是也有人不同意
大家合起來把事情談一談
如果真的裡面願意的佔大多數
其實您們也可以往好的地方想
與其一味消極的面對 不如積極的聯合住戶
看大家的意思
這樣處理團結力量大
您一家畢竟只是少數且你們在明他們在暗
你要怎麼防都有限
建議您利用整棟開會討論之後的決議
派一個代表跟建商表明
要或是不要
如果要合建請建商把條件開會說明清楚
如果不合建也直接表明立場 這樣才是徹底解決之根本
不用怕啦!!你與其這樣猜測
不如聯合大家把事談清楚 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
2006-12-21 16:37:52 · answer #4 · answered by 銅鑼燒扛面紙 7 · 0⤊ 0⤋
1.如果對方有言出恐嚇就先到警察局備案!
2.知道未來新屋的建商是誰嗎?有格調的建商是不會把事情鬧的不可收拾的,雖然偶爾還是會用一些小技倆以降低取得成本!
3.考慮一下自己的經濟效益,如果對方出高價或以成屋交換的話同不同意?同意的話可以與仲介或建商懇談!
4.如果您家人不考慮出售的話,就告訴仲介這是祖產,不可以不考與不敬!或是住在這裡家人的運勢很好,不想搬走!然後告訴他們抵死不從的決心!
2006-12-21 14:00:12 · answer #5 · answered by 米克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