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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被公司解聘,公司好像故意不支付遣散費,我老公在那兒做三年了,請問他可以領取多少遣散費?萬一他們公司不付錢呢?
他們公司廠長還說要讓他在車業界待不下去,要讓他在同行的名聲很臭,他說我老公如果去別的地方應徵不準我老公說以前是在他們公司做的,他叫我老公不用作沒提前一個月告知,我們要如何申訴?他們公司好像看我們什麼都不懂想欺負我老公,麻煩個位了解的人給我回覆,或是知道相關網站或訊息能告訴我~甘溫~

2006-12-20 20:06:31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妞☆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1.他在公司待三年,舊制年資的資遣費是每滿一年一個月平均
  工資,新制年資的資遣費是每滿一年半個月的平均工資。
2.依據勞動基準法第十六、十七條的規定,公司必須給預告期
  與資遣費,既然是非自願離職,他的情況公司至少要給一個
  月預告期,或一個月薪水(然而這不是資遣費,資遣費還要
  另外算)。
3.如果公司不付錢,你第一要先去找縣市勞工局申請勞資協
  調,在勞基法的罰則中,主管機關有權對業者開罰。
4.要讓他在車業界待不下去?不准說以前在他公司做?(說了
  又如何)
  這兩點顯然已構成恐嚇威脅,建議錄音搜證之後,向警局報
  案。
結論:你可以針對兩大類
   1.違反勞動基準法部份,請勞工局出面。
   2.涉嫌恐嚇部份,備齊證據向當地轄區派出所報案。 

2006-12-22 01:05:04 補充:
就耍點手段吧,去公司當面談,備妥錄音

2006-12-20 21:17: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業單位未適用勞基法前,其內部的離職金規定

仍可為勞動法之法源依據,你如符合該規定自得

據以請求。

又離職金請求權及利息請求權之時效皆為五年。.



公司只是裁員尚未歇業表示尚有財產,尚有繼續營業

的價值。你可於接到解雇通知後先行假扣押公司的財

產,然後提起給付資遣費訴訟,應可拿到應得的資遣

費才對

2006-12-20 20:21:5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董ㄟ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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