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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九月交屋!這星期雨下的比較大…居然漏水了!
有誰可以幫我…
我要找管委員嗎?
1、買的時候是跟管委員買的!
2、屋齡17年…
3、交屋的時候沒告知我會漏水!
4、我可以不買了嗎?
這樣我很沒保障耶…誰可以幫幫我…嗚…買到了間會漏水的房子…
2006-12-17 06:12:11 · 4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薰 4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在法律實物上
漏水雖屬瑕疵
但很難構成不買退回的條件
除非像是凶宅未事先告知
但賣方有瑕疵擔保責任
須修繕到不漏為止
一般會有半年到一年左右的保固期限
不然就是補償買方修繕之費用
佑
2006-12-17 17:41:0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愛打網球的男孩 2 · 0⤊ 0⤋
屋齡~17年~屋子久了多少都會有點問題~~
1.可解約~~先跟代書解約~不行找公平交易委員http://www.ftc.gov.tw/
或者消費者保護~都可~他可幫你解決問題~~
2.要不本公司(建設公司)可優惠價幫忙修復~~
3.本公司~有換屋活動~不過要桃園縣市才有~
http://tw.f4.page.bid.yahoo.com/tw/auction/d22462436?r=1350615288
2006-12-17 16:23:2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小強強 6 · 0⤊ 0⤋
您可以先向代書告知請他協商,因為不動產買賣時,屋主有瑕疵擔保責任,您可以請求修繕後交屋,除非嚴重到一個不行,要不然您可能無法主張交易不成立。
2006-12-17 15:41:17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小蔡 1 · 0⤊ 0⤋
既然房屋有漏水不管是跟誰買的.除非你的契約有明定.以現況點交或以價金扣繳當做你室內維修費.否則你都有權要求.賣方維修好在交屋.
2006-12-17 07:35:38 · answer #4 · answered by 愛家宅修 徐文國 抓漏水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