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午接獲醫生通知~~
要我立即放下手邊工作~~
給我5分鐘時間整理自己私人東西~~
然後就趕我出診所~~
要我不要做了~~
我有管道可以主張我的權益嗎~~
1. 因我做了一年以上~~是否我可以要求20天的預告工資~~
2. 是否我可以要求應我所得的資遣費呢~~
我有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協調~~
因為她沒有幫我們保勞健保~~
是否她就不適用勞基法了呢~~
也不知那樣是否擁有法律的強制力呢~~
還是我必須要到法院告她才有用呢~~
ps. 我在診所快兩年了~~
看到將近50個員工被她無預警的要求走路~~
因為大多都是學生~~
也都不知該要求自己的權益~~
要求走路的原因五花八門~~
水喝太多~~
或一直上廁所~~
或上班時間說話~~
或........很多不可思議的原因~~
有同事告訴我~~
醫生面試時想要驗尿~~
尿很黃~~
才可以錄取~~
因為尿很黃代表水喝的少~~
也代表尿不多~~
這樣上班就不會跑去喝水上廁所了~~
2006-12-16 11:29:2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Michael 7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1.因我做了一年以上~~是否我可以要求20天的預告工資~~
A:你在職一年以上,你當然可以要求二十日預告工資,因
為他要你走已經成立了,也就是已經終止勞動契約,所
以如果醫生要你回去再做二十天,你可以不接受。
2.是否我可以要求應我所得的資遣費呢~~
A:當然可以。
3.我有到台北市政府勞工局申請協調~~因為她沒有幫我們保勞
健保~~是否她就不適用勞基法了呢~~
A:這是兩回事,人數在五人以下可以不用強制保勞健保,
但是並不表示不適用勞基法,所以還是適用的。
4.也不知那樣是否擁有法律的強制力呢~~
A:只要你有辦法舉證你是他的員工,或是你有領他的薪水
,只要證明有勞僱關係就可以。
5.還是我必須要到法院告她才有用呢~~
A:先申請勞資協調,法院是最後一關。
6.水喝太多~~
A:一天二千CC都算正常,如果醫生以水喝太多為由要你
走路,你就請他出示你喝水的記錄,或是請他指出喝水
太多違反那一條規則。
7.一直上廁所~~
A:那請他指出你上廁所的記錄。
8.上班時間說話~~
A:請他出示說話記錄
9.醫生面試時想要驗尿~~尿很黃~~才可以錄取~~因為尿很黃代
表水喝的少~~也代表尿不多~~
A:吃顆善存,尿一定很黃。
2006-12-20 13:37: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你如果要循正常的管道申訴.可以找當地的勞工局申訴..你只要主張......1.恢復你的工作權.....2.求償沒有加入勞健保的損失.
因為.你如果馬上主張資遣費等等的.雇主有可以會否認.他沒有要你走路.這樣你反而沒有證據來反駁他.
所以當你提這樣的主張時.雇主如不答應.就是不要用你了.這樣你就順理成章的成為是被雇主資遣了.然後你再一項一項的提出你要的資遣費.預告工資.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勞健保費的賠償.
2006-12-17 10:36:4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7 · 0⤊ 0⤋
嗯...其實看了你的說明我很同情!你要不要打電話給蘋果日報踢爆看看!我朋友上次有用過這招,真的很好用,他們老闆馬上乖乖ㄉ付錢!而且我朋友現在還在那間公司工作呢! = = +
2006-12-16 12:26:3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天之翼 5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