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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土地屬於山坡地保育區農牧用地
2.地點位於苗栗
3.土地不是最近才繼承滴,已持有粉久嚕
4.土地已取得農業使用證明

問題:
土地上有一個大約建於民國48.49年ㄉ平房,因歷史久遠,當初建這平房時就是老人家自己蓋一蓋罷了,所以聽說這樣算是違建.....

問題1.這樣ㄉ平房算違建嗎?
問題2.該如何變合法??難道要等被拆嗎??

2006-12-14 06:11:3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寶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可是....連稅單也沒有耶......
怎麼辦?????

2006-12-14 06:27:53 · update #1

2 個解答

問題1.這樣ㄉ平房算違建嗎?
ANS:
若能證明是民國48、49年已興建完成,可以依法補發使用執照,再辦理保存登記,嚴格說不算違建。

問題2.該如何變合法??難道要等被拆嗎??
ANS:
補件程序--依照苗栗縣建築管理自治條例
http://tw.search.yahoo.com/search?fr=fp-tab-web-t&ei=UTF-8&p=%E8%8B%97%E6%A0%97%E7%B8%A3%E5%BB%BA%E7%AF%89%E7%AE%A1%E7%90%86%E8%87%AA%E6%B2%BB%E6%A2%9D%E4%BE%8B

第三十八條規定
建築物在適用本法前(建築法,民國六十年十二月廿二日總統令修正公佈)或實施都市計畫以外地區建築物管理辦法施行前已建築完成者,申請補發使用執照,得檢附下列文件,並免由建築師及營造業簽章:
一、使用執照申請書。
----到使管課拿申請書填寫

二、建築線指定(示)成果圖。
----至各縣市都市計劃課申請指示

三、土地權利證明文件
(一)土地登記謄本。
(二)地籍圖謄本。
(三)土地使用同意書(土地自有者,免附)。
----(至各縣市政府地政事務所辦理

四、房屋權利證明文件。
----如過戶、水電單據........等可證明者

五、基地位置圖、地盤圖、建築物之平面圖及立面圖。
----請建築師畫

六、建築師或專業技師出具結構安全鑑定書。
----要花錢請公會做鑑定

七、房屋完成日期證明文件。
----證明是民國六十年以前蓋的,如照片、營造廠完工證明等等,年代久遠很難認定,要看承辦人員的自由心證

八、其他有關文件。


程序比較複雜,可以委託建築師事務所,或諮詢代辦人員,都可以幫你辦理。
取得使用執照後,就可以辦理保存登記,登記門牌、申請水電。


參考我一個類似的回答
--------
政府規定民國幾年前的老房子可以就地合法?
可以申請房屋所有權狀嗎?
到哪裡辦理?

http://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206112101001

2006-12-14 07:11:21 · answer #1 · answered by seminyak 6 · 0 0

問題1.這樣ㄉ平房算違建嗎?
**想辦法找出最後一次的房屋稅單為憑證。

問題2.該如何變合法??難道要等被拆嗎??
**如有稅單,再補申請使用執照就可以了~
**其書圖文件可請專業人士幫忙。

2006-12-14 06:25: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系統櫥櫃訂製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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