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位於95年1月1日在基隆市xx地方工作~~12月7日為止(沒做原因是老闆單方面傳訊息叫我不用去了)
我位於12月12日去領去我薪資
但是我老闆很過分居然說我還欠他3500
他說我7月~~12月每個月都曠職一天
曠職1天給我扣7100
算到最後我3萬多扣完還傳簡訊恐嚇我以下為他的內容
拿錢放人欠我的要環
1. 我想請問萬一協調會他不出面也不發我薪資躲避的話我可以提出查封他 動產 不動產 嗎?
2. 還有他所謂的曠職都是有在合理請假範圍內他當初有準假
現在卻說要公家醫院的證明(這一點合理嗎?)
3. 我在上班時他沒有準備出勤卡但是他卻說我曠職請問正確嗎?
PS(他事先沒告知薪資方面的事情只有我說我一個月2.6萬)
請好心的人幫助我吧
2006-12-13 14:35:39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死神圓舞曲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但是我工作的地方好像不適用勞基法我還是可以起訴他嗎?
2006-12-18 09:41:48 · update #1
1.我位於95年1月1日在基隆市xx地方工作~~12月7日為止(沒做原
因是老闆單方面傳訊息叫我不用去了)
A:你工作未滿一年,但超過三個月,依法雇主要給你十天預
告期,如果沒有給,你依法可以索取十天工資。
2.我位於12月12日去領去我薪資,但是我老闆很過分居然說我還
欠他3500,他說我7月~~12月每個月都曠職一天曠職1天給我扣
7100算到最後我3萬多扣完還傳簡訊恐嚇我
A:法不是他立的,法院也不是他家開的,假如你每個月都領
2.6萬,那你的薪水就只有2.6萬,平均每日薪資866元,你曠
職一日就只能扣你一日的工資,不能夠扣;憑什麼扣到7100
元那麼高呢?
3.以下為他的內容拿錢放人欠我的要環
A:拿錢放人,難不成他還綁架了你的誰?衝著這個簡訊,就
可以報警了。
4.我想請問萬一協調會他不出面也不發我薪資躲避的話我可以提
出查封他 動產 不動產 嗎?
A:你可以提出民事告訴賠償。
5. 還有他所謂的曠職都是有在合理請假範圍內他當初有準假
現在卻說要公家醫院的證明(這一點合理嗎?)
A:准不准假不重要了,反正你一個月才一天,構不成違法
http://www.cla.gov.tw/cgi-bin/SM_theme?page=41778032
2006-12-22 01:23:37 補充:
什麼地方不適用?反正先檢舉申訴再說,拿簡訊內容順便報案。
2006-12-14 16:18: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