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父親11月1日過世但加入勞保生效日為11月3日,這樣還可以領死亡給付嗎?
2006-11-29 04:41:2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kk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因當事人在11/1未具備保險身份,屆時若提出死亡給付時很有可能被退件,但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眷屬死亡相關遺屬可依序擇一提出申請~
勞工保險條例第65條 受領前二條所定遺屬津貼之順序如左:
(1)配偶及子女。
(2)父母。
(3)祖父母。
(4)孫子女。
(5)兄弟、姊妹。
以上提供參考,希望能幫您解決問題~
2006-11-29 05:09:2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Austinroad 5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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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1 23:50:4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NWKPCDQPAVLZ 1 · 0⤊ 0⤋
不行唷!!
我是會計有負責到勞健保...
四月底的時候我們的員工突然走了...
老闆娘問我有沒有加他的勞健保...
我說我沒有....後來早上的時候趕緊去加入...下午他就走了...之後辦勞健保的給付超累的....要一大堆東西..態度也很兇...而且到現在今天了好像有還沒結束...還沒說肯給咧!!
2006-12-04 04:50:11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曉穗 6 · 0⤊ 0⤋
不能,請領條件需在勞保有效期間,因過世時間為11/1,但生效日是在過世時間之後,故不在勞保有效期間,無法申領家屬死亡給付
2006-11-29 05:16:0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sunny 4 · 0⤊ 0⤋
建議您最好補充為什麼生效日會在往生日之後呢?因為這樣勞保局恐怕會去查唷!而回應者也比較知道要如何針對您的問題回應。
2006-11-29 05:07:19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