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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了臨時買賣合約后 ,買家還可以再去睇樓嗎 ?另外通常會在什麼地方簽臨時買賣合約?是否賣家買家同時在場簽 ?

2006-11-28 11:06: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Mint 1 in 商業與財經 租賃與房地產

2 個解答

法例沒有規定在那裏簽臨時買賣合約的, 地產代理可以羅上你公司簽, 羅上你屋企簽, 什至乎在酒樓餐廳或大家同意的地方簽也沒有問題的!

買家和賣家是沒有必要一齊簽的, 整個交易過程完全不見面都可以的。

簽了臨時買賣合約, 一般的情況下是睇下合約有冇寫明, 如果冇寫明, 舊業主是有權唔比你睇的, 但一般的情況下唔係咁大仇口, 如果唔係太滋擾的, 大家都會你好我好的! 但成交前的一日, 通常都會訂明會再驗樓的!

2006-11-28 15:33:50 · answer #1 · answered by GOHO 7 · 0 0

簽了臨時合約後是有法律效用、如經地產經紀看中樓、而要你簽合約的話、一定是在地產公司簽署、買家與賣家可分開簽署、地產經紀會很緊張地在同一天為你們辦妥的。

2006-11-28 11:21:30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razy Angel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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