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上一間法拍屋, 在汐止秀峰路, 9年的公寓, 底價平均一坪12.6萬
我看了資料發現, 總建坪23.4(主建坪20.1), 地坪23.8坪, 已經第三拍(之前沒有點交而流標, 第三拍是法院點交)
我想了解, 通常房子的地坪都只有一點點, 這個這麼多, 是好還是負擔?
以後脫手會不會變成一個缺點?
還有它說土地底價低於公告現值, 將來出售時要負擔增值稅, 說是因為三拍下來的結果, 我不知道這樣適不適合去參加投標?
代辦說大概要再加2成, 合理嗎?
2006-11-28 10:58:16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jacky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5樓已經以332萬標走(39坪), 那三樓23.4坪拍296是不是還太貴, 代辦還要我加2成合理嗎? 我已經連絡你們公司, 但等不及想先知道一下
2006-11-29 12:55:16 · update #1
Ans1:公寓的房子,不管四樓公寓或五樓公寓,土地持分面積各戶佔1/4或1/5,加上公寓房子多為住家,建蔽率為60%,最少要預留40%以上的法定空地,所以土地坪數都比較大。土地坪數大,以後有機會改建大樓,相對分配到面積當然會更大;缺點是每年繳交的地價稅就多,他日轉手出售也會產生更多的土地增值稅。Ans2:法院拍賣是房屋、土地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在第一次拍賣時,土地底價接近公告現值,再打八折第二次拍賣,到第三次拍賣,土地底價已經遠低於當年度公告現值,得標人就有土地增值稅問題;譬如公告現值300萬,土地標價200萬,再轉手即面臨300-200=100萬的土地增值,依稅率20至40%,最少要繳交20萬的土地增值稅。投標法拍屋時,記得評估得標價與土地增值稅多寡,就能判斷值不值得投標了。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ban008_04.gif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1-28 19:38:08 補充:
您這件案子土地底價244萬,房子底價52萬,總底價296萬;本年度公告現值為317萬,土地增值為317萬-244萬=73萬,依20%稅率,約14.6萬的土地增值稅。加價在土地上,墊高土地取得成本,每加10萬元在土地,可省2萬元增值稅。
2006-11-28 14:29:42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1-30 09:12:22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我找到一個房屋買賣應注意網站.題供您參考喔….
http://tw.myblog.yahoo.com/mond27600483
2006-11-28 13:56:23 · answer #3 · answered by 陎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