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保全員工作契約的內容,有關時間、休假、終止合約等的工作契約範本~另外還要總幹事的,包含保證人等等的契約範本~
2006-11-21 12:20:17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小芬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目前尚未針對〔保全業〕訂立保全員工作勞動契約範本.因保全業已適用〔勞基法〕.故勞動契約應與一般企業無異.有關勞動契約問答.僅提供版主參考:一、簽訂勞動契約要書面簽訂才成立嗎?答:不需要!因為勞動契約屬於「非要式契約」,勞資雙方對約定內容合意後,口頭或書面都成立。但是,考量實質效力,口頭約定,在舉證方面,會有一定之困難。一旦雙方各說各話,又無其他佐證時,只好走著瞧了。二.「勞動契約」有一定格式嗎?答:沒有耶!如前所述勞動契約口頭或書面都成立,只要約定內容未違反相關法令或「善良風俗」,可以自行約定。另外,勞基法施行細則第7條有「規定」勞動契約應約定事項,可參考。部份地方政府網站(台北市勞工局有),有關於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之勞動契約範本,有該類工作者也可參考。三.「勞動契約」要經過主管機關核准或核備嗎?答:一般工作者不用!只有「技術生」書面訓練契約,以及前述適用勞基法第84條之一工作者之勞動契約,分別要送當地主管機關備案及核備,保全業並無核備規定。四.所有員工都要簽訂書面「勞動契約」嗎?答:最好是這樣囉!不論是正職、兼職、全時、部份工時、工讀生等,勞雇雙方之權利義務,雖然有勞動基準法等法令規範,但是除了法令規範以外,仍有相當多的部份是要靠雙方合意約定。像是保密、競業禁止、開除條款、教育訓練費用負擔、颱風假、特休假怎麼休等等。五.簽了「定期勞動契約」就可以中斷年資嗎?答:不一定!首先,「定期契約」要成立,不是三個月簽一次或是十一個月簽一次就叫做「定期」。雖然勞基法第9條及施行細則第6條有規定定期契約種類,但重點在於,「有繼續性工作」應為不定期契約。如果工作本身為「有繼續性」,就算每天簽一次也是沒用,勞工年資一樣繼續累積,當然就要依法計算資遣、退休及特休假等等。六.簽了「承攬契約」就不適用勞基法了嗎?答:不一定!所謂「承攬契約」,依據民法第490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其與勞動契約最大的差別在於,「指揮監督關係」之有無。如果一方,必須接受另一方之指揮監督、勞力專屬、經濟依賴並成為組織之一部份時,「承攬契約」幾乎無法成立。當然,如果承攬契約成立,除了有職業災害之連帶責任外,無勞基法之適用。七.只要是總經理、協理、經理或什麼理,就不適用勞基法嗎?答:當然不是只看頭銜!要回到雙方契約約定,究竟實際工作內容,是屬於公司法、民法之「委任」,還是校長兼撞鐘,仍是接受指揮、從事勞務,並無所謂自主裁量權。如果是後者,職稱再大也是一樣屬於勞基法上之勞工。八.「勞動契約」有規定得調動勞工工作地點或項目,就沒問題嗎?答:不一定!除了勞動契約要約定外,還要符合勞委會公告之「調動五原則」。
2006-11-24 12:58:17 補充:
〔勞動契約書範本〕:
立契約人 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稱甲方︶, ︵以下稱乙方︶,基於相互信賴,訂立勞動契約,雙方議定契約條款如左:
第 一 條:乙方同意為甲方提供勞務,而甲方同意給予薪資報酬。
第 二 條:乙方應服從甲方之指揮及工作職務上之調度,但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從事勞務以外工作或不合法行為。
第 三 條:本勞動契約有效期間自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起至中華民國00年00月00日止。
第 四 條:乙方每日工作為八小時,若甲方因業務需要加班,須徵得乙方同意之後方可實施。
2006-11-24 12:58:50 補充:
第 五 條:甲方應付給乙方新台幣0萬0千0百0拾0元正為每月薪資報酬。
第 六 條:乙方每工作滿六日,甲方應給予一日休息,作為例假。又政府法令規定之假日,甲方均應給假。
第 七 條:乙方依前條所規定之休假日及有正當事由並經請假手續者,不得擅自曠職荒廢業務。
第 八 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之工作規則。
第 九 條:甲、乙雙方如有正當之事由時不論何時均得終止契約。
第 十 條:本契約未規定事項,依政府有關勞動法令辦理之。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倘有爭議,雙方同意以高雄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2006-11-24 12:58:58 補充:
本契約壹式貳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乙紙為憑。
立約人: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乙方: 身份證字號:
住址:
中 華 民 國 年 月 日
2006-11-24 13:00:01 補充:
〔勞動契約書範本〕如下補充意見:
2006-11-24 07:29:4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oulishi(楊冠緯)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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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04 20:36:41 · answer #2 · answered by cross 1 · 0⤊ 0⤋
去找人資管理顧問公司吧
讓他們依照你公司的狀況設定各項制度以及契約內容
抄來抄去的東西以後問題會很大
2006-11-21 19:20:25 補充:
如果契約內容違法簽了也是無效民法第七十一條提到法律行為, 違反強制禁止規定者, 無效
2006-11-21 14:18:1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Hellojackc 6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