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關於離職寄保問題
我媽媽51歲,勞保已滿15年
她最近離職了,但勞保要滿55歲才有退休金
我聽說她要寄保到勞保局,但不清楚流程,和需要什麼文件@@
請教知道的大大解答,謝謝~
2006-11-21 10:20:19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咆咆 2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之一(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所以你媽媽若是自願離職的話,就不能到勞保局加保,因為依據被裁減資遣被保險人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及保險給付辦法第二條:
依本條例第九條之一第一項規定繼續參加本保險者,原投保單位應為其辦理加保手續;原投保單位因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時,被保險人得向保險人委託之有關團體申請辦理加保手續。
一、原投保單位歇業、解散、破產宣告或其他原因結束營業者。
二、勞資爭議或遷址者。
三、已在原投保單位續保,如原投保單位因積欠保險費經保險人依本條例施行細則第十八條規定逕行退保者。所以你媽媽就算被資遣也只能要求原公司繼續讓她加保,除非有上述理由才可以到勞保局加保。
2006-11-22 09:26:49 補充:
到職業工會加保或請熟稔的私人公司加保其實都有風險性,而且職業工會本就是針對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是從事相關職業的自營業者才能加保,如果你母親資格不符,能不能在工會加保就很難說了。至於找一家熟稔的私人公司加保,個人覺得是可以做啦,但是要做的合法,也就是除了投保、提撥勞退外,還要申報薪資所得,這樣才符合『勞工』的身份,不過,申報薪資所得就要繳稅,你可以自己衡量看看!
2006-11-21 11:20: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 6 · 0⤊ 0⤋
要到勞保局加保較困難且規定嚴並限制多,何況保費也較高,為投保薪資八成。裁減資遣辦法規定如下:依據勞工保險條例第九條之一(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被保險人參加保險,年資合計滿十五年,被裁減資遣而自願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由原投保單位為其辦理參加普通事故保險,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若原公司不存在,方可但勞保局加保。但要在兩年內投保且要非願離職,即被資遣才可以。建議你媽到職業工會加保較快且便宜,只付投保薪六成。找一家與妳媽以前的行業或與妳媽所專長的類似工作,如此最高可領到45個基數,記得退休前三年要調高到最高等級43900喔。但一般工會剛加入只能保19200,且一年只能調3000左右,你可與工會秘書問清楚,要他幫個忙。還有一個方法,即找一家認識的私人公司加保,但要打卡上班報薪資,但能投保最高等級43900。但在公司還要繳6%的勞退錢喔,只是60歲就可領回了。
2006-11-21 19:04:03 · answer #2 · answered by 洪中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