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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1月15日被公司資遣,以整年度來說以做滿一年,是否可跟公司要求年終獎金?

請各位幫幫忙 !!

2006-11-18 08:46:0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3 個解答

年終獎金並不是薪水之一,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發年終獎金,所以沒有發年終獎金並沒有違法,您可以和公司要求看看,就要看公司給不給了,祝好運.

2006-11-18 10:41:39 · answer #1 · answered by ~海王子~ 7 · 0 0

1."年終獎金"不等於"年度獎金"
2.年終獎金是犒賞一年來的辛勞,通常在春節前發給.11月中旬離職,領不到吧

2006-11-18 18:53:34 補充:
3.就業輔導中心不會有意見

2006-11-19 08:39:55 補充:
4.就業輔導中心沒有立場給意見

2006-11-18 13:51:44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被遣散,那公司發給你遣散費了嗎?如果沒有的話,應該可以要求,因為離職不是你自願的,不然就尋求就業輔導中心的意見。

2006-11-18 11:12:02 · answer #3 · answered by 惠芳 3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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