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得標了一間法拍屋,7天內要繳清的尾款是繳現金還是支票?法院有規定嗎?謝謝~
2006-11-18 05:27:30 · 5 個解答 · 發問者 AMY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在台北法院,不論投標保證金或繳交尾款,壹萬元以內的部份可用現金,其餘款項必需使用銀行支票;而高雄法院使用現金部份金額為五萬元以內,每家法院的規定不完全一樣,您要詳讀投標需知或投標書注意事項。使用支票禁止個人支票,需開立銀行為付款人的銀行支票;以前規定比較嚴,一律要台灣銀行支票,俗稱「台支」,現在放寬很多,任何銀行開立的銀行支票都可接受,甚至郵局或農會的支票也可以。支票的抬頭可指定法院抬頭或者以個人名義做抬頭,只要支票背後加註背書即可。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一國多制的投標書_s.jpg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1-18 17:41:04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Yahoo!奇摩部落格,紀錄關於法拍屋的標購,如果想要了解什麼是法拍屋,可以到這個部落格逛逛唷!http://tw.myblog.yahoo.com/linandy0326
2006-11-30 09:18:2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Anonymous · 0⤊ 0⤋
1,如果金額在伍萬以下現金也可
2,伍萬以上妳就到各金融機構開立銀行本票可指名但不要禁止背書即可
2006-11-19 18:27:08 · answer #3 · answered by 0168house 2 · 0⤊ 0⤋
去你往來的銀行.帶存摺印章.
請銀行開本票(一般都收200元).
抬不抬頭>法院都會收.
PS.不要抬頭自己>一般本票都有(禁止背書轉讓)
2006-11-18 11:41:54 · answer #4 · answered by ccc 3 · 0⤊ 0⤋
例如:你在桃園地方法院標的房子,那麼你就要在桃園市的"台灣銀行'',(一)、開一張銀行本票,面額是8成的尾款,抬頭要寫'' 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 即可。
不可能收取現金,在地方法院代收款處不可能有驗鈔機。
地方法院給你的收據是黃、粉紅單收據,粉紅的要交回所屬股的單位去。
(二)、你也可以去你往來的銀行,開立一張銀行支票,抬頭也是要註明''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若是開他行支票,抬頭可以寫你的名字,記得後面要背書。他會給你白色類似便條紙的收據,這張妳要影印,正本交回X股去。還要留下電話給她們。
2006-11-18 05:57:2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Szu Yiing Huang 3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