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修正條文第80條之6第一項前段規定,建築基地地下層開挖規模,應依[都市計畫書]規定辦理;都市計畫書未規定者,不得超過建蔽率加百分之十五。根據上述修正草案內容,請問(1).台北市都市計畫書中,應該參考何種法規?第幾條?(是有關於建築基地地下層開挖規模的比例)(2).都市計畫書未規定者,不得超過建蔽率加百分之十五。換言之,是否意謂著若都市計畫書未規定者,即政府打算放寬未列於都市計畫書中,例外部分的建築基地地下層開挖的上限?謝謝
2006-11-13 18:58:54 · 1 個解答 · 發問者 Anonymous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若是位於台北市內建築基地在100坪以上,120坪以下
(住3-2)條件下,能否得知地下層開挖規模的比例多少?
謝謝
2006-11-14 16:52:14 · update #1
1.台北市都市計畫書就是看土地所在的都市計畫裡面對於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有沒有特別的規定,不是看法條2.事實上是緊縮,因為目前很多基地的開挖率都接近100%,改成建蔽率加15%普遍而言都是縮小。
2006-11-15 09:51:06 補充:
住三之建蔽率45%加15%就是60%了
2006-11-14 05:41:17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