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如下:
第二種商業區(依都市計畫說明書圖規定辦理,始得作第二種商業區使用)(原屬第參種住宅區)
請問以上這內容的容積率是225%還是630%呢
又或者是要在都市更新後才能到630%
有大大可以給我一個明確的答案嗎,謝謝
2006-11-10 16:09:49 · 3 個解答 · 發問者 冠宇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是第三種住宅區,225%。如果要做第二種商業區要遵照臺北市商業區通盤檢討的都市計畫書內容,容積也不會變成630%,只是可以放寬為第二種商業區的土地使用項目而已。
2006-11-10 18:24:25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魏經執行長 7 · 0⤊ 0⤋
容積率一樣是225%喔
只是在使用項目上 可做第二種商業區的登記使用
都市更新 只會有容積獎勵 並不會有所謂的變更使用分區來有更多的容積
相關連結如下:
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
http://www.udd.taipei.gov.tw/PlanWeb/FiRoger/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pdf
土地使用分區查詢
http://www.zone.taipei.gov.tw/
2006-11-14 06:51:57 · answer #2 · answered by 華西街 都更顧問 5 · 0⤊ 0⤋
是這樣沒錯,這種叫做商二特;更新後基本容積還是225%
2006-11-11 18:21:30 · answer #3 · answered by 以下空白 1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