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5年4月25日到職 於95年11月1日下午3點(我那天上晚班4點半上班公司下午3點才已電話通知)被電話通知說因工作萎縮 被裁員 請問我ㄉ資遣費應該怎ㄇ算
可以幫我算一下ㄇ 我真ㄉ不知道該怎ㄇ算ㄌ 我ㄉ薪水他當初跟我說是25000 但每ㄍ月領ㄉ都不一樣該怎ㄇ算ㄋ 另外 我現在懷孕中 如果公司沒給我一ㄍ合理ㄉ資遣費 我可以做啥ㄇ樣ㄉ申訴ㄇ
2006-11-06 04:11:35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Angel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妳的年資為:(6+5÷30)÷12=0.5138年
資遣費基數為:0.5138x0.5=0.26
妳的資遣費是25000*0.26=6500
另外,依前項規定計算之資遣費,雇主應於終止勞動契約後三十日內發給。
2006-11-06 15:45:5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hhl 7 · 0⤊ 0⤋
算法參考以下網址
http://labor.hccg.gov.tw/News/news_94_204.htm
他們有發薪資明細之類的東西嗎?
因為每個月會扣勞健保,如果你有遲到.請假還是全勤,每個月都會有不同~
如果你們公司態度不佳,建議你直接找勞工局最快!
2006-11-06 04:29:3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Miya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