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申請一名印尼外勞來照顧我奶奶及處理家事
但由於此名外勞不聽我們僱主之要求,執意要行我們反對之事
所以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請仲介公司規勸,但卻執意不改
因此我家決定不在錄用此名外勞,就請仲介公司帶回
這名外勞也就在我們家工作從來到走差不多一個星期不等
但沒過一個月此名外勞之健保費及就業安定費帳單寄到我們家
要我們在期限之內繳納,但此名外勞已無在我家工作長達一個多月有餘
故我們打電話詢問人力仲介公司,他們給我的答覆是此名外勞尚在另外一戶家中擔任臨時的,故我們家還是必須要繼續給付此名外勞之健保費及就業安定費
直到他被另外一戶雇主給聘用為正式,但我不禁想要問??!!
萬一此名外勞一直任命為臨時且或者在仲介公司持續沒有工作,那我們家難道要一直付擔此名外勞之健保費及就業安定費嗎??!!
實在是說不通,雖說是我家去申請,但此名外勞不聽勸,我們難道就該繼續錄用嗎?
只工作了一個星期就帶走了,就要我家繼續負擔他的健保及就業安定費?
直到他三年期滿??真的說不通.......想請教各位我們家該怎麼辦???感謝感謝!
2006-10-27 08:27:14 · 6 個解答 · 發問者 ? 1 in 商業與財經 ➔ 工作與就業 ➔ 法律與法務
還不是很了解Zheng的回答= =
2006-10-27 09:16:54 · update #1
回ya6543,請搞清楚,不是我們不用她,試問她來我家工作,假如做的好我們何必不錄用,找自己麻煩幹嘛!當初多次跟她規勸,她竟用不好的字眼回我家人,難道此種情行我們還要繼續讓她做下去嗎?事情沒發生在妳身上你當然這樣講,什麼叫我們家錢多,講這樣的回答有意義嗎?妳的語氣我實在不能苟同,我告訴妳,我家並不有錢!請不要用這種字眼來講!不喜歡就不用,什麼說法?她做事我行我素,跟她規勸不聽,換來什麼?難道我們認栽用她三年嗎?請妳站我們立場想一下,另外仲介有好有壞,遇到惡質的能說啥?罰三萬?妳問我我問誰?!搞的好像我們聘請外勞的都倒楣活該對了是降嗎?請站在我們聘雇人方面想想,不要一個回答就講的好像都是我們的錯
2006-10-27 16:23:14 · update #2
不先詢問一下外勞的工作態度,就一眛指責我們僱聘人,說的我們好像都是壞人壓榨外勞就對了!妳從事仲介如果對跟妳申請的人用這種態度,那我看那些人會很倒楣吧!很會說其他仲介的不對,妳不先看看妳說話的方式有無不妥再說吧!
2006-10-27 16:29:03 · update #3
妳的回答只有第一,二點有用,三四我個人都曉得,講一堆有的沒的,徒增反感!
2006-10-27 16:35:58 · update #4
關於仲介沒有交代清楚的部份,我們一定會再次要求他們來跟我們說請楚講明白,但首先我必須講清楚我們不可能會因為看不順眼或者不喜歡這種無聊的字眼去叫外籍勞工滾蛋,因為仲介好=>介紹的勞工本質也就好=>雇主也可放心,這樣皆大歡喜是最好不過的!這才是我們所希望的!
2006-10-28 20:26:04 · update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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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21 08:14:13 · answer #1 · answered by 雅珠 1 · 0⤊ 0⤋
要付到外勞有雇主要接用或遺返的那一天為止。
2006-11-01 16:33:38 · answer #2 · answered by 千年萬年 3 · 0⤊ 0⤋
外勞若是真的不合用,給了機會又不改,開了三次警告函後就可以把外勞遣返,若是還想再繼續請外勞,可以申請遞補,若是不想再繼續,則可以把外勞轉出,看你的問題好像你是決定以後都不請外勞了,依法外勞是可以被安排轉出的,你的仲介應該也是想把外勞轉出,但是,他們好像沒有告訴你,外勞在確定被轉出前,所有的責任與義務還是由原雇主(也就是你)必須負擔的,在等待轉出期間,除非另有特殊狀況並經當地勞工主管機管核可,外勞依法不得在別處工作或居住,外勞被仲介帶走又被安排去別處工作,這樣已經明顯違法,若是被查到,連你都有事,建議你趕快聯絡你的仲介公司,先要求看勞委會的轉出函,再問出仲介在哪一個就業服務站登記轉出,可上網查,已經幾次了?每個外勞轉出都有6次機會,每次有1星期的時間,42天以後,若是還沒有人要承接,外勞就要回家,你就不需再負擔健保與就安費了
2006-10-30 11:27:54 · answer #3 · answered by mike 1 · 0⤊ 0⤋
1.你家仲介有問題吧
因為只要1天沒轉出--錢你還得照付
就算女傭在這段轉出期間去part time--健保費和就安費你還是老板
part time那邊是不會付的
不過你最晚42天之內就應該要轉好--如果有人要他
但是因為你是因為不想用外勞
所以之前的作業是要跟勞委會發文說你因為有個人因素不能請外勞要轉出--所以這個部份又拖過個12天左右(標準天數)---也有可能超過12天
等到公文下來才能去就服中心轉出
我勸你去問仲介在那個就服中心
你上網去查轉出名單
我怕你仲介根本一直在拖...
你去查比較快
也比較安心在6個禮拜轉出時限內...若有人要你外勞就安心了
ps:你工人不適用但是你又答應轉出去
所以這個部份是沒錯
你還是名義上的雇主喔
就算你外勞這段時間發生意外
你還是要負責
不會拖到3年吧....我算過就大概12天加6個禮拜轉出期囉
6個禮拜就是說----勞工局會給工人6次機會
1個禮拜只辦1次轉出
6x7=42天
加上勞委會的12天
that is all
2006-10-28 19:33:33 · answer #4 · answered by 依璘 1 · 0⤊ 0⤋
僱用外國人不比僱用本國人.....你不喜歡就叫他滾蛋,請問他要滾到哪邊去,你的仲介一定沒告訴過你,按規定我講給你聽
1.如果是你不要他,要申請轉出,此時外勞會一直待在你家,等公文下來在辦理就服站轉出申請手續
2.健保費會從入境一直算到轉出當月為止.所以預估你會繳納2-3月,健保每月986....安定費每日67....入境當日不算,翌日起算....一直到轉出....
3.這些錢你都要負擔,你不要以為你付很多錢喔!因為女傭為了要到你家工作,跟印尼的中國信託貸款70545,所以說呢?
4.你的仲介公司把你家的女傭帶去給別家雇主借用當臨時工,那仲介公司有無告訴過你
第一按就服法規定:這是要罰錢的,你錢多嗎?,女傭不得從事聘僱許可以外的事情,否則你將被罰3萬,........
2006-10-28 01:15:51 補充:
如果女傭真的不好,當初仲介沒跟你說,只要你發出警告單三次,女傭就可以回家了,根本不用等轉出,因為,一個不好的女傭,轉出其他人,只是圖增其擾而已,不是嗎?我說你們錢多是因為不希望你被罰錢....現在勞工局的訪查員到處追查外勞,請問你家明明就有申請女傭,為何女傭不見了???外勞引進是管制的...聘用外勞很便宜...但是相對的他的罰則跟規矩也很多.....我遇到幾個雇主,我個人覺得惡劣跟刁專,我曾經遇到一個雇主,他不喜歡女傭的理由是,看他不順眼,入境四天....要我馬上遣返.....女傭連轉出的機會都沒有....因為以前雇主轉出是要等一年才能在申請的.....但是現在不用
2006-10-31 12:55:20 補充:
http://www2.evta.gov.tw/fpv/fw12.htm把雇主的身分ID打進去查詢吧看看目前辦到哪了,公文核發了沒你找日期最近的那個就是了
2006-10-27 09:28:01 · answer #5 · answered by ? 2 · 0⤊ 0⤋
請參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的外籍看護工申審流程圖
http://www.evta.gov.tw/labor/950102.ppt
2006-10-27 09:11:27 · answer #6 · answered by ? 2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