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如果請親戚代標法拍屋,再過戶給我,這樣會繳很多費用嗎?
2006-10-20 17:17:0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恐怖男 1 in 商業與財經 ➔ 租賃與房地產
房屋買賣時,買方要繳房屋契稅,賣方需繳土地增值稅及財產交易所得稅;從法院買到法拍屋,得標的人是買方,所繳的契稅是根據房屋現值的6%計算,而債務人繳交的土地增值稅,法院會由得標人款項中優先扣繳,和得標人完全無關連。但如先以親戚名義標購法拍屋,再過戶給您,您會面臨再繳一次契稅及代書費用;而您親戚是賣方,年度所得稅要報繳「財交稅」,費用多寡視綜合所得稅率而定,一般估算約契稅1/3左右。另外賣方也要繳土地增值稅,理論上當年度土地公告現值不變,即没有增值稅問題;縱使跨年度過戶,一、兩年公告現值變化不大,土地增值稅也微不足道。但,拍賣時土地標價如遠低於當年度公告現值,根據法拍稅法從低原則,土地標價即為法拍移轉現值,再轉手即面臨土地增值問題;如土地標價200萬,當年度公告現值300萬,馬上過戶轉手,土地從200萬到300萬,100萬增值最少20萬稅金跑不掉。所以,再轉手過戶一次,除了多出代書費、契稅、財交稅外,還有很特殊的土地增值稅,您必須詳算!您雖然多花了一些費用,但向銀行貸款時,即可以市價核貸,不受法拍屋八成貸款限制;很多人全額貸款買法拍屋,甚至買法拍屋還有現金可拿,就是用二次過戶的方法。請點閱參考:
圖片參考:http://www.080woo.com.tw/others/什麼是法拍增值稅.jpg
參考網站:www.104woo.com.tw
2006-10-21 09:43:38 · answer #1 · answered by 104法拍屋 7 · 0⤊ 0⤋
直接請他標你的名字就好阿!
不是可以省下過戶的費用.
2006-10-24 19:53:16 · answer #2 · answered by ? 4 ·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