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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的大女兒今年15歲,未滿16歲.
由於家境經濟狀況不好(單親家庭,爸爸帶著兩個女兒),
所以老大國中畢業後放棄可讀日間部的機會而唸夜校,
想幫老爸分擔些,至少自己的花費不用再讓父親煩惱.
9月中旬在林口找到一個室內設計的公司內當倉管小妹.
月薪12000,言明每月5日發薪水.
9月份的薪水算算約有 7 仟多,卻至今還未領到.
不是說老闆不在,就是經理不在,藉口拖欠著.....
她父親有打電話去問,為何一直沒發薪水?
公司說會在本週五(10/20)發放.
想請問:如果該公司在本週五(10/20),同樣無發放薪水並又藉口拖延...
我那朋友該怎麼辦呢?
P.S:朋友一個月約賺3萬2,本來加上大女兒的薪水,可以稍微喘息些.
但因為之前積欠的卡債,被強制執行扣除薪水的1/3後,(9月開始執行)
要還給銀行,這樣每月實領約2萬元...更是雪上加霜了.
要支付房租,水電,小女兒(小四)安親班費用,還有一些雜支,根本不夠用.
麻煩各位大大幫忙一下,如果該公司無準時發薪,該如何向之索討?
如果換工作,在林口不知有無好介紹?(女孩讀的是醒吾夜校)
再強調一下:她今年滿 15 歲,未滿 16 歲.

2006-10-18 15:25:37 · 2 個解答 · 發問者 jinbaby 1 in 商業與財經 工作與就業 法律與法務

2 個解答

如果是全公司都尚未領到那就是公司財務有困難如果只有小女生沒領到那就是有意拖欠不發如果真的到10/20還未領到錢請家長出面告知如果不按時發薪水就直接告到台北縣勞工局那時那家公司不但得付薪水還得被罰款未滿16歲本來就不好找工作先找一些便利商店或冷飲店看看等滿16歲再找正式的工作

2006-10-18 15:41:16 · answer #1 · answered by 凡人 7 · 0 0

這跟年紀無關,童工不是不能雇用,而是雇用時有安全限制,例如工作場所、工作時間等,所以白目的雇主才會用童工來規避發薪,我建議你採用錄音方式來證明老闆的確有雇用女孩來工作,我想會規避發薪的雇主,可能連基本的勞健保都沒有,如果沒有勞健保,將來在舉證上會有困難。

2006-10-18 15:38:49 · answer #2 · answered by Ivan 7 ·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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